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金坛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称《暂行办法》)规定,特编制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将在“中国·金坛”网上公布。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联系。(地址: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市民中心A座7楼,邮编:213200,电话:82824937,电子邮箱:jtqjyjbgs @ 163.com )
一 、概 述
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到位,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编制了《金坛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金坛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加强了《条例》和《暂行办法》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使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化。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明确有关科室的工作职责,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并由专人开展具体工作。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做好政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我局制定了拟文、定密、审核、发布等程序,及时明确公文信息可否公开,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有效性。截至2016年底,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逐步完善,成效显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6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9条,其中2016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业务工作类信息16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1条。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全部在“中国·金坛”网上以电子形式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要求对金坛区良常实验学校项目建设信息公开,此不属于我局掌握情况,建议其与发改委联系。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为免费公开。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改进措施
1.不断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围绕社会各界关注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积极主动寻求信息公开的渠道,充分利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金坛教育信息网”和“金坛教育”微信公众号,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主动及时公布本局重点公开事项,不断充实完善并及时更新网上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2.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技能。严格按照《条例》和《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办事,进一步增强依法公开和主动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水平。
3.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进一步强化责任,严肃纪律,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全面、及时、准确公开信息,加强信息管理与维护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
2017年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