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 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切实履行宏观调控职责,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综合平衡社会财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建议、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财政、税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和执行全市财政政策、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
(三)负责财政、财务、地方金融、会计、政府采购、相关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规章草案的起草工作,拟定和执行财政、财务、地方金融、会计、政府采购、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规定。
(四)承担本区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区年度预算及其执行情况、调整预决算及其他重大财政事项。组织制定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五)研究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合理的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机制,负责拟定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度和实施办法,组织开展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六)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非税收入;负责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和管理工作;管理财政票据;拟定彩票管理的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参与全区治理乱收费、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工作。
(七)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
(八)负责各项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的安排和监督管理,拟定有关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办法;协助有关部门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效益分析,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有关部门、单位的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审核有关部门的财务决算。
(九)拟订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管;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监督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组织开展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会计决算报表汇总和分析。
(十)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财政政策;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贯彻实施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监管地方各类金融机构的财务、资产;参与拟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管理监督产权交易及相关工作。
(十一)研究制定财政支农涉农政策并负责相关资金管理;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参与农业综合开发规划与项目管理;指导全区乡镇财政建设工作。
(十二)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定和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基金)使用的财政监督,负责编制区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三)拟订和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办法,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负责全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十四)依法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五)依法监督检查财税方针、政策、法规和财会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处理财政违纪违规问题。
(十六)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化建设和财政信息宣传工作。
(十七)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局机关
编制数40人,实有人数36人,设有1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行政服务科)、预算科(税政法规科)、国库科(政府采购管理科)、行财科、综合科(非税收入管理科)、农财科、经建科、工贸和国资科、金融科、社会保障科、会计科、财监科(绩效评价科)、人事教育科。
1、办公室(行政服务科)
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重要报告和文件的起草;负责文电、机要、财政信息、宣传、调研、档案、保密、办公室自动化及本局财务、安全保卫、行政事务管理等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区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2、预算科(税政法规科)
执行国家财政预算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财政发展规划和财政政策;拟定和执行预算管理财政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负责财政预算的编制及地方财力管理;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负责审查批复部门预算、全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和建议;负责区镇财政体制的测算和草案拟定工作;承担与区人大财经委员会和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联络事宜。
宣传和督促贯彻落实有关财政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开展财政法制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参与和组织对重要财政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的调查研究;审核办理区级国家赔偿事项;参与研究地方税收发展战略并提出运用税收杠杆调节全区经济运行和国民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议;负责组织开展税源调查工作及监督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管理税收减免、退税有关工作。
3、国库科(政府采购管理科)
负责建立和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拟订国库管理制度、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制度;负责区财政资金调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负责编审、汇总财政年度决算;负责全区财政收支的统计、分析工作;统一管理区级财政资金账户及区级预算单位的财政拨付资金银行账户;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配合做好国债发行、兑付及相关管理工作;指导下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
拟定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活动;研究并调整区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公开招标范围的限额标准;负责区级采购机关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与管理;负责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区级政府采购中的供应商投诉事宜;对全区政府采购工作进行指导和信息统计分析。
4、行财科
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监督有关部门、单位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审核财务决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负责地方用于驻坛部队有关资金的管理工作;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国家政法经费保障政策制度,研究拟订地方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的出国(境)经费和非贸易外汇;承担统一着装管理工作。
承担教育、科技、文广体、计划生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制定财政支持教科文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提出优化事业支出结构的建议;拟订事业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监督执行教育、科技、文化等行业财务制度;承担教育、科技、文化等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相关工作。
5、综合科(非税收入管理科)
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全区非税收入政策研究制定及征收管理考核;审核、报批全区性和区级部门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负责财政票据管理工作;承担采票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罚没收入收缴管理;牵头制定国有土地、海域、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参与国有土地、海域、矿产等国有资源使用政策的研究和制度改革;参与住房保障政策研究,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
6、农财科
审核和管理财政用于农、林、水等部门事业经费和支农专项资金;对分管部门预算的执行、专项资金的使用、财务管理制度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审核分管部门的预、决算;拟订财政支农政策和财务管理方法;
贯彻实施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的有关政策和资金、财务管理旷工;管理和统筹安排财政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参与检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执行情况;参与管理和分配财政扶贫资金、负责防洪保安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负责相关的涉农资金的监督管理;指导镇(区)财政管理。
7、经建科
承担交通、建设、环保、国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监督有关部门、单位财务运行和收支执行情况;参与基建项目的财政性资金年度投资计划安排;审核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概算及项目工程预、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指导和监督国有建设单位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参与国债资金的管理;参与对区级有关部门直接组织实施的财政重大工程项目的财务监督;参与政府性资金工程造价管理;负责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管理。
8、工贸和国资科
参与研究产业政策和企业改革政策;研究并实施国家与国有企业分配政策的改革;贯彻执行改进国有(集体)企业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负责国有(集体)企业资产权属的界定、登记、转让的有关管理工作;参与国有(集体)企业的改制、租赁、拍卖、兼并、破产等有关政策的研究制定和实施;参与企业实施股份改革等工作。
制定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统计报告、资产清查等工作;负责审批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购置、处置、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等事项;负责对资产评估项目进行核准;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收缴工作。
负责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及其他企业的财务管理;组织实施《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制度》;编制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参与企业的改革与发展,管理有关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9、金融科
执行涉外、金融机构、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的财政政策;负责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监管;负责政府外债监管;参与金融证券市场管理;指导、协调、推动企业上市工作,负责拟上市公司的培育、改制、推荐等工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办理外国政府贷款及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申报、转贷和偿还业务;管理协调企业债券发行工作;负责政府性投融资管理工作。
10、社会保障科
参与研究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拟订相关政策,提出有关建设;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配合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拨付、核算等管理工作;编制社会保障资金预算草案;管理社会优抚、救灾救济、劳动就业、医疗卫生等方面的财务和资金;管理卫生、药品监管、民政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经费;拟订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审核分管部门的预、决算;对分管部门预算的执行、专项资金的使用、财务管理制度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11、会计科
依法管理全区会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等规章;承担全区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和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注册会计师行业及相关工作;负责会计执法检查;指导和推广实施会计信息化。
12、财监科(绩效评价科)
牵头组织协调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拟定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监督财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和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的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内部监督和审计工作;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
负责拟定全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制定本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制定全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规划和年度计划;审定全区各预算部门(单位)预算支出的绩效考评目标;组织实施全区财政支出绩效考评,做出绩效评价报告,建立全区财政绩效评价数据库;开展财政绩效评价宣传等工作。
13、人事教育科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及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调查研究全区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状况,指导全区财政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实施财政系统表彰活动;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财政系统的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二)下属事业单位
金坛区财政局下设4个事业单位:常州市金坛区财政结算中心、常州市金坛区财政执法稽查大队、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和常州市金坛区非税收入管理中心。
1、财政结算中心
编制数10人,实有人数10人,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职责范围:负责纳入财政结算中心管理的部门或单位各项收支活动的核算工作提供财政服务,行使财政监督职能。
2、财政执法稽查大队
编制数8人,实有人数8人,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职责范围:负责对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管,接受区财政局职权范围内的委托,对财政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1)对全区各部门、各单位的财务收支以及执行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等政策法规、制度情况进行专项稽查;
(2)接受政府委托或根据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在执行财经法规过程中存在的倾向性违纪问题,及时开展专项、专题检查。受理财政、财务会计方面的举报、投诉。对违反财经纪律、法规政策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其他强制措施。
3、政府采购中心
编制数4人,实有人数4人,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职责范围:组织实施本区区级政府采购;接受采购人的委托代理采购;区政府规定的其他有关政府采购事务。
4、非税收入管理中心
编制数8人,实有人数6人,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职责范围:负责全区非税收入管理政策的研究制定;负责区本级非税收入的具体征收管理工作;负责非税收入的票据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
2016年度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部门决算表中包含了金坛区财政结算中心、金坛区财政执法稽查大队、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金坛区非税收入管理中心的决算。其中金坛区财政局为行政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金坛区财政结算中心和金坛区财政执法稽查大队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为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金坛区非税收入管理中心为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自收自支。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促发展与强征管并举,财政增收基础进一步夯实
利用政策杠杆继续支持企业发展,培植可持续税源,强化收入征管,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一是加大重点项目支持力度。力促在建项目早建成、快产出,确保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收的持续增长。二是发挥财政的经济杠杆作用。设立“华罗庚科技产业发展基金”和“长荡湖旅游发展基金”,振兴科技产业和旅游产业。三是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结构性减税效应显现,进一步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四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有力支持我区经济发展。五是强化收入预测分析。进一步健全信息互通、数据共享工作机制,确保应收尽收。
(二)调结构与保民生并举,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继续完善以“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为目标的区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切实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一是认真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有效地支持我区农业、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同时也带动项目区农民的增收。二是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支持实施积极就业政策,落实城乡低保标准调整机制。调度资金用于引导劳动年龄段被征地农民转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发放生活补贴。三是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政府对城市公立医院补助方式,推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补助标准和补偿水平,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四是持续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五是积极支持城乡一体化建设。确保城乡公交的正常运营,有力推进安居工程,持续改善人居环境。
(三)重改革与强管理并举,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强化财政管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面贯彻预算法,各项改革稳步推进。一是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主动向社会“晒账本”,自觉接受监督。除涉密单位外,区政府及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在同一年度向社会公开了2016年预算和2015年决算,公开面100%。区财政同时公开了债务情况、转移支付资金预算安排情况、区级专项资金清单等,“三公”经费公开也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二是继续强化财政资金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财政综合检查、省市联动检查和专项资金重点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围绕“区镇联动”,加强镇区财政资金监督,监管镇区资金及项目。三是稳步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组织绩效目标评审和批复、跟踪问效、绩效评价、结果利用等全过程管理。抽取2015年度5个涉及民生类、惠农类等社会关注高的项目进行重点评价,为下年度的预算编制提供依据和保证。四是不断提升政府采购管理水平。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助推PPP项目落地建设。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强化责任担当、规范操作和纪律约束。五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全年组织10批国有资产公开招租,竞争性招租平均增值率81.7%。规范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处置行为,对区镇两级283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进行清查,逐步建立政府资产报告制度,为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奠定基础。
(四)强规范与严控管并举,债务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规范政府性债务审批程序,加强债务风险的防范。一是严格执行债务限额。按照上级财政的要求,严格将政府一类债务控制在规定限额以内。二是积极争取置换债券额度。按照政府性债务管理要求调结构、降成本,向上争取置换债券额度,缓解政府偿债压力,降低利息负担。三是合理安排新增债券资金。将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纳入预算管理及时调整预算,用于义务学校、农村道路和人民医院等新建项目,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四是建立偿债预警机制。继续完善债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强化政府债务风险管理。五是大力推广运用PPP模式。5个省入库项目(其中3个省试点)、3个区级项目完成项目签约,通过采用PPP模式,实施金坛殡仪馆迁建工程、开发区保障房工程等项目,提高公共产品供给的质量和效率。
第二部分 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附后
另:没有数据的表格零报告
第三部分 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1992.55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02.96万元,增长43.3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其中:
(一)收入总计1992.5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992.55万元,为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602.96万元,增长43.39%。主要原因是与常州主城区二次接轨,人员调资。
(二)支出总计1992.55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47.28万元,主要用于局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74.67万元,增长 14.89%。主要原因是与常州主城区二次接轨,人员调资。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0.1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与上年相比增加20.67万元,增长 15.96%。主要原因是与常州主城区二次接轨,退休人员调资。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38.6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的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与上年相比增加19.49万元,增长 101.83%。主要原因是与常州主城区二次接轨,人员调资。
4.农林水(类)支出8.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财务人员培训。与上年相比增加8.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专项资金。
5.住房保障(类)支出166.5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98.19万元,增长 143.62%。主要原因是与常州主城区二次接轨,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基数增加。
6.其他(类)支出281.44万元,主要用于春节各类慰问。与上年相比增加281.4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春节各类慰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坛区财政局本年收入合计1992.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92.55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坛区财政局本年支出合计1992.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2.61万元,占62.86%;项目支出739.94万元,占37.1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金坛区财政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992.5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02.96万元,增长43.39%。主要原因是与常州主城区二次接轨,人员调资。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金坛区财政局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 1992.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02.96万元,增长43.39%。主要原因是与常州主城区二次接轨,人员调资。
金坛区财政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52.28万元,支出决算为1992.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1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与常州主城区二次接轨,人员调资。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04.43万元,支出决算为627.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6.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与常州主城区二次接轨,人员调资。
2.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36万元,支出决算为2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预算执行调整部分指标。
3.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17.67万元,支出决算为269.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与常州主城区二次接轨,人员调资。
4.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预算执行调整部分指标。
5.税收事务(款)协税护税(项)。年初预算为114万元,支出决算为1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33.52万元,支出决算为15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4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与常州主城区二次接轨,退休人员调资。
(三)医疗卫生(类)
1.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9.46万元,支出决算为20.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与常州主城区二次接轨,医疗保险基数增加。
2.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7.46万元,支出决算为18.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与常州主城区二次接轨,公务员医疗补助基数增加。
(四)农林水支出(类)
1.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专项资金。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0.33万元,支出决算为88.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9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与常州主城区二次接轨,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
2. 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49.41万元,支出决算为77.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与常州主城区二次接轨,购房补贴基数增加。
(六)其他支出(类)
1.其他支出(款)其他(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1.4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春节各类慰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坛区财政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52.6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164.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3.88万元、津贴补贴492.37万元、奖金121.5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0.5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57万元、退休费150.14万元、生活补助1.63万元、医疗费18.06万元、奖励金0.04万元、住房公积金88.64万元、购房补贴77.9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48万元。(按“公开06表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中实际发生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二)公用经费87.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74万元、水费1.29万元、电费10.42万元、邮电费8.15万元、差旅费1.18万元、维修(护)费0.78万元、会议费0.09万元、培训费0.96万元、公务接待费10.72万元、劳务费0.89万元、委托业务费0.89万元、工会经费4.86万元、福利费0.3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2.1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24万元。(按“公开06表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中实际发生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金坛区财政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92.5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02.96万元,增长43.39%。主要原因是与常州主城区二次接轨,人员调资。金坛区财政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52.28万元,支出决算为1992.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1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与常州主城区二次接轨,人员调资。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坛区财政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52.6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164.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3.88万元、津贴补贴492.37万元、奖金121.5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0.5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57万元、退休费150.14万元、生活补助1.63万元、医疗费18.06万元、奖励金0.04万元、住房公积金88.64万元、购房补贴77.9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48万元。(按“公开06表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中实际发生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二)公用经费87.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74万元、水费1.29万元、电费10.42万元、邮电费8.15万元、差旅费1.18万元、维修(护)费0.78万元、会议费0.09万元、培训费0.96万元、公务接待费10.72万元、劳务费0.89万元、委托业务费0.89万元、工会经费4.86万元、福利费0.3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2.1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24万元。(按“公开06表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中实际发生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金坛区财政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7.8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2.3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107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7.6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7.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决算增加7.88万元,主要原因为上年没有安排人员出国;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没有安排出国经费,但事前报常州市出国经费审批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3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赴香港经贸活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10.72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为未发生外事接待。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72万元,完成预算的97.45%,比上年决算减少1.11万元,主要原因为贯彻厉行节约原则,压缩公务接待费用;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贯彻厉行节约原则,压缩公务接待费用。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招商、上级部门调研、财政专项资金检查等,2016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429人次。主要为接待招商、上级部门调研、财政专项资金检查等。
金坛区财政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10.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9.2%,比上年决算减少 0.17万元,主要原因为贯彻厉行节约原则,压缩会议费;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追加农村财务人员会议。2016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31批次,参加会议1450人次。主要为召开区级预算单位预决算会议、财政专项检查等。
金坛区财政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14.97万元,完成预算的74.85%,比上年决算增加4.07万元,主要原因为2016年组织了一次在苏州大学的业务培训;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贯彻厉行节约原则,压缩培训费。2016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8个,组织培训302人次。主要为财政业务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坛区财政局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76万元,比2015年增加56.05万元,增长176.76 %。主要原因是:2016年人员经费中的车贴和交通费补贴调整到30239其他交通费用中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1.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1.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1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金坛区区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事务方面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财政事务方面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财政事务方面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协税护税(项):指税务事务方面用于协税护税报酬、有奖发票等方面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原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二、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金坛区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1、办公费:指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定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2、水费:指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3、电费:指单位的电费;
4、邮电费:指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5、差旅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6、维修(护)费:指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7、会议费:指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8、培训费:指各类培训支出。按标准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也在本科目反映;
9、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0、劳务费:指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11、委托业务费:指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12、工会经费:指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13、福利费:指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14、其他交通费用:指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出租车费用等。
15、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其他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附件:
2016年度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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