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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度部门决算批复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887/2017-00072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财政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财字〔2017〕66号 发布机构 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17-07-10 公开日期 2017-07-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度部门决算批复的通知
 
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度部门决算批复的通知
坛财字〔2017〕6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金坛市市级部门决算批复暂行办法》(坛财字〔2015〕56号)等文件要求,现对你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进行批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算批复

  批复你单位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数据,具体内容以电子数据方式下发至你单位。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所属单位决算批复工作

  你单位应当在接到本批复后15日内,向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批复决算。

  (二)按时公开决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金坛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市级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坛政办〔2015〕38号),除涉密单位和事项外,你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按照《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区级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坛财字〔2017〕11号)要求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决算。   

       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      

201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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