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常州市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农家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常食药监食餐﹝2016﹞18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分局、各企业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农家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
常州市金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常州市金坛区旅游局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