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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2016年金坛区气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索引号 01414117-0/2016-00011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市场监管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市监〔2016〕21号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16-05-13 公开日期 2016-05-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2016年金坛区气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16年金坛区气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坛市监〔2016〕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省、市质监部门有关工作安排,结合区安委会《2016年度全区安全生产12个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和我区实际情况,现将2016年度我局气瓶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如下:   

  一、专项整治对象:

  气瓶充装、检验单位和使用气瓶的餐饮经营单位(含食堂)。

  二、组织工作:

  我局成立气瓶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李晶阳担任,副组长由郭小平、于炳忠、王东方、马迎俊担任,成员由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和各分局分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副局长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特监科,由分管特种设备的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特监科全体、办公室负责宣传工作的副主任、金城分局、直溪分局分管副局长。

  三、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第一部分:对气瓶充装、检验单位的整治:

  总体时间步骤和要求按《2016年度常州市气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见附件一)进行。

  1、特监科牵头属地分局:5月起逐步推进新式条码的应用、加强对充装检验单位的现场监管,规范充装检验行为,每月28日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2、属地分局:及时处置有关投诉举报和事件,6月起每月对充装检验单位组织进行至少3次突击检查,检查情况每月25日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发现非正常情况及时处置并报告。

  第二部分:对使用气瓶的餐饮经营单位(含食堂)的整治:

  第一阶段:5月起至6月底

  1、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作宣传短片和宣传材料,在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公告和持续宣传。

  2、各分局全面排查辖区食堂气瓶使用状况,并选取辖区餐饮经营集中区域进行使用状况调查(不少于20家),填写气瓶使用情况调查表、追溯供应来源(调查表及汇总表见附件二、三),并发放宣传材料(办公室提供)提示警示餐饮经营单位正确使用气瓶,防范事故发生。摸底调查情况各分局汇总后于6月25日前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7月起至10月底

  1、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分析摸底调查情况,和住建、公安、安监、消防等部门主动协调,会商有关问题的处理方案,并形成进一步的整治行动意见。有关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镇区和街道,并就整治工作落实形成镇区(街道)和部门的联合工作方案。

  2、各分局结合日常监管工作,继续进行辖区内使用气瓶的餐饮经营单位的摸底调查和警示宣传工作,每月25日前交领导小组办公室,10月底前调查面应至少达到本区域餐饮经营单位的80%以上。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有关部门、镇区(街道)会商后的联合工作方案,各分局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阶段:11月起至12月底

  1、领导小组根据前两个阶段工作情况,及时和有关部门、镇区(街道)会商气瓶整治工作的长效措施,并视情向区政府、区安委会、常州质监局等方面汇报情况。

  2、各分局完成辖区内使用气瓶的食堂及餐饮经营单位的情况调查和警示宣传,根据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对存在问题进行监督整改等行政处置。

  3、12月30日前领导小组召开气瓶整治相关会议,总结情况并就长效治理形成工作意见。

  四、工作要求

  各分局和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整治方案执行到位,整治过程中注重实效、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

  常州市金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13日

附件: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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