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三五”期间我区民政事业发展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民政业务工作,重点围绕完善防灾减灾、养老服务和社区服务三大体系,提升社会管理、基础政权和民主政治建设、民政能力建设,依法管理民政事务,推进我区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总体思路:以服务大局为根本,以惠民生、促改革、强服务、夯基础为基本思路,重点推进民政管理精细化、社会救助规范化、社会福利社会化、民政服务网络化、工作手段信息化,保障民生、提升民主和服务社会,努力打造金坛民政“新版图”。
(三)发展目标:到2020年,实现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完善,灾害应急救助及时有效;基层政权建设不断加强;社会组织有序发展;双拥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社会福利事业持续发展;社会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民政事业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促进民政事业协调发展,为实现“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金坛提供强有力的社会保障。
二、“十三五”期间主要任务
(一)全力推进社会救助保障体系建设
1.完善救助体系。全面实施《常州市金坛区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资金投入自然增长机制,分三年逐步实现我区与常州市主城区保障标准同步并轨,实现全市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全面落实农村五保、城市“三无”老人供养政策,实现应保尽保。继续实施“关爱工程”项目建设,逐步健全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内部管理和服务制度,不断提高农村敬老院硬件条件和软件服务水平,确保供养人员对管理和服务满意率达到90%以上。实现每个镇(街道)有1所综合性的、功能齐全的、具有示范作用的社会福利院,探索公办民营、公建民营的创办方式;探索建立资金保障和服务保障相结合的供给方式,以购买社会服务为创新点和突破点。科学制定大病补助方案,积极探索比例施救方法,对救助对象住院救助的在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后,确保医疗救助总金额平均水平总体在80%以上。着力落实好孤儿保障工作,健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救助管理机构和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同时健全救助管理工作机制和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教育机制。
2.加强救灾救济。全面加强救灾应急队伍组建、救灾物资储备、救灾装备配置、灾害信息评估、紧急救援、灾情监测、预警、救助捐赠等工作体系建设。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升灾害信息员水平和素质,到“十三五”末,灾害信息员持证人数达到80%以上。建立区、镇(街道)、村(居)三级减灾、防灾、救灾信息网,继续开展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积极创建综合防御灾害能力,到“十三五”末,创建4-5个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3.发展慈善事业。到“十三五”末,全区家庭参与捐赠或提供志愿服务比例达20%以上,各类慈善组织接收社会捐赠总额占GDP的比例达到0.2%以上。进一步提高和完善全区慈善组织网络建设,做到城乡布局合理、层次多元、广泛覆盖,做到每万人拥有公益慈善组织数不少于8个。在每个镇、街道建立分会慈善组织,每个村、社区建立工作站慈善点的基础上,要大力发展基层互助性慈善组织。各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建设立登记或备案的以“互助会”形式的互助基金,为本单位的困难职工、群众给予帮助。全区志愿者注册人数达到城镇常住人口的15%以上,志愿者每年志愿服务时间平均达到24小时以上。
(二)大力推进基层社会建设管理体系建设
1.大力推进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城乡社区“减负增效”工作,“政社互动”与“三社联动”统筹发展,社区“减负增效”、“政社互动”工作深层次推进,在做好社区“减负”到位的基础上,严格执行社区事务准入制度,确保社区减负不反弹。打造“智慧社区”,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社区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供给,形成小社区大服务的融合式发展新格局。加强社区信息化管理,完善“四级联动”公共服务平台。到“十三五”末,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合格率达100%,城乡和谐社区达标率分别达到100%。
2.不断完善基层民主自治。城乡社区居(村)委会依法自治达标率达98%以上。依法组织好两届村(居)委员会换届选举,广泛推广城乡社区协商民主,进一步深化民主议事和民主决策制度,切实保障群众的选举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强化居民主体地位。
3.不断强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探索建立“三社联动”机制,提高社会治理工作水平。探索完善社会工作人才管理机制,全面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完成民政领域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和设置,以社区为重点开展社工服务,并积极拓展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文体教育、残障康复等领域的专业社工服务。到“十三五”末,全区每万人拥有持证社会工作人才数达到5个。广泛推行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积极培育扶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培训机构。加强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专业培训,建立政府机构与高校、科研单位、社会组织合作机制,努力提升社会工作人才综合素质和实务能力。
(三)全力推进双拥优抚安置创建体系建设
1.开展双拥创建活动。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巩固双拥成果,坚持军民融合式发展。广泛开展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实现创建江苏省双拥模范城“五连冠”,同时为创建江苏省双拥模范城“六连冠”打好基础。
2.提高优抚保障水平。以完善待遇标准体系、规范数据管理、创新服务方式为重点,使优待抚恤工作更上一层楼。按照自然增长机制,及时提高抚恤优待标准,加强优抚数据和资金管理,据实发放优抚经费。加强烈士陵园的基础设施建设,争创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3.深化安置改革工作。全面贯彻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建立安置补助金的自然增长机制,实现城乡安置补助金标准一体化。以就业需求和退役士兵愿望为牵引,建立完善退役士兵技能专长和就业意愿信息与人才市场需求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协调召开专场招聘会、就业推荐会,指导帮助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切实做为军休人员接受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确保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和伤病残退役军人接收安置率100%。
(四)全力推进社会福利体系建设
1.加快推进养老机构建设。全面落实养老设施专项规划,到“十三五”末,实现每千名老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数50张,社会力量举办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床位数在养老机构床位中占比60%,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比率60%,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95%。基本形成结构优化、功能多样、布局合理、长期供养和短期入住相结合的养老服务网络。
2.加大养老服务机构扶持力度。支持养老机构开展残疾人、老年人等托养服务。健全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的执行力度,通过资金补贴、公建民营、用地指标、税费优惠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重点扶持和推进非营利性、普通档次、护理型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
3.大力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加强村居老年教学点建设,加大老年教育的宣传力度,大力开展老年教育,争取参加老年学校学习的老年人比例达到15%。进一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成老年助餐和居家养老社会化运作的试点和推广工作。
4.切实抓好福彩发行工作。加强福彩发行规范管理,创新模式,拓展销售渠道,确保福彩工作安全稳步提升,力争期末福利彩票销售累计达5.3亿元,募集福彩公益金0.445亿元,建成5个星级标准站点。
(五)全力推进公共事务管理体系建设
1.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加大力度推进政社分开,深化社会组织民间化改革,增强社会组织的独立性和自主性。期末,实现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量15个。创新财政扶持社会组织的方式,完善社会组织人才选拔、流动配置、社会保障等优惠政策,建立社会组织人才库和人才市场,健全教育培训体系。完善社会组织培育机制,扩大区、街(镇)社会组织培育基地规模,创新社会组织党建管理体制和机制。培育发展服务支持型、资金支持型和智力支持型社会组织。健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制度,支持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2.不断提高地名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建立与金坛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行政区划体系。进一步健全“平安边界”建设长效机制,完成界桩更换工作。深化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建立完善四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编制两地图一系统,建立地名保护名录,全面完成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到“十三五”末,全市建成覆盖面广、功能强、技术先进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
3.着力提升专项事务管理水平。稳步提升婚姻、收养登记服务水平,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创建工作,达到全国婚姻登记3A级目标。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完善殡仪服务网络,满足城乡居民文明治丧和殡仪服务需求,深化殡葬改革,深入推行文明绿色生态殡葬。全面落实殡葬设施布局规划,按要求实施骨灰堂建设。
(六)全力推进公共服务设施重点项目建设
1.殡仪馆移址新建工程。为推动我区的殡葬改革事业的发展,促使殡葬服务工作更加科学规范,继续推动殡仪馆移址新建工程。该工程总投资为50136万元,建设规模为总占地面积546亩,其中区殡仪馆迁建工程占地76.5亩,建筑面积15835.61㎡;殡葬服务区配套建设工程占地面积36亩,建筑面积4319.52㎡;生态葬区建设占地面积433.5亩,生态葬开发面积为25万㎡,其中骨灰堂及配套建筑面积5987.26㎡ 。
2.社会福利院移址新建项目。总投资约为1亿元,移址新建社会福利院。同时吸引民间资本联运,实行公建民营或公有民营,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以进一步健全福利院功能,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专业性的护理和医疗服务。
3.救助管理站改扩建项目。为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创建上等级救助管理站,通过社会资源整合,对救助管理站进行改扩建,总投资约为800万元,建筑面积为2000㎡左右。
4.“三老”中心新建项目。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充分满足老年人学习、休闲、娱乐要求,总投资约1000万元建设我区“三老”中心(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居家养老管理中心)。
表1: “十三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指标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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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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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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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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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标准分别占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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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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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困难群众医疗费救助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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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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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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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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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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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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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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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农户住房自然灾害保险覆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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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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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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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和谐社区达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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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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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合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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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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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社区居(村)委会依法自治达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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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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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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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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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增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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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参训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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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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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双证”获取率和就业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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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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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工作安排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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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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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和伤病残退役军人接收安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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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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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
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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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千名老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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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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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力量举办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床位数在养老机构床位中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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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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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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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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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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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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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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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社会捐赠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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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GDP的比例
达到0.2%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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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万人拥有公益慈善组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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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于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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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彩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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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彩票销售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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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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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福彩公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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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4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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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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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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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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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区级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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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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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境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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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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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困境儿童
分类保障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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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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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体式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覆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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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乡镇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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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经营性公墓生态葬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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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于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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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公墓存量土地的生态葬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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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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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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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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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创3A级国家
婚姻登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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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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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万人拥有持证社会工作人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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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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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十三五”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项目一览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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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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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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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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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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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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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仪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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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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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00
|
50136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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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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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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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
10000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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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管理站
|
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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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
2000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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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老”中心
|
新建
|
1000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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