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7年特殊时段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金坛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1日
2017年特殊时段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2017年春节前后等特殊时段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促进我区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健康发展,保障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区安委会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决定从现在起至明年2月底,继续在我区开展烟花爆竹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烟花爆竹市场专项整治,打击烟花爆竹市场非法违法行为,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公开监督”的烟花爆竹安全工作格局,遏制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区烟花爆竹市场安全,营造和谐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二、整治重点
1、无证经营烟花爆竹;2、非法运输烟花爆竹;3、非法储存烟花爆竹;4、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5、违反国家有关烟花爆竹法律法规的其它行为。
三、组织保障
1、为加强对全区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区安委会成立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安监局局长韩巧生任组长,公安局纪委书记黄建平任副组长,区安监局副局长孙伟良、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庄金中、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顾荣春、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于炳忠、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徐科峰、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姜秋生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孙伟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继续成立烟花爆竹集中整治办公室。在2016年12月至2017年2月底,继续成立烟花爆竹集中整治工作办公室,由安监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抽调的人员组成,实行集中统一办公,办公地点仍设在安监局。
四、职责分工
(一)镇区、街道工作责任。
要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牵头组织安监站、派出所、市场监管分局等部门共同参加,开展联合执法活动,要形成行政执法高压态势,确保烟花爆竹无证经营点查处取缔到位。
(二)相关部门
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协同查处全区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等行为。
1、经营
(1)有证经营:对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存放量超过许可证载明范围、异地经营(储存)、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许可证出租、转让等非法违法行为的,由区安监部门予以查处,其他部门积极配合。
(2)无证经营:对有固定经营场所无证无照、有照无证或许可证过期的单位和个人经营烟花爆竹的,由区安监部门予以查处,其他部门积极配合。
2、道路运输和储存
(1)道路运输:一是对无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或车辆改装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予以查处,其他部门积极配合。二是经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和从业人员资质资格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由交通运输局予以查处,其他部门积极配合。
(2)非法储存:对未经许可经营的单位或个人将烟花爆竹储存在不符合《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场所的,如存在非法经营行为的,由安监局予以查处,如超量储存于上述不符合规范场所,无法证明购买为己使用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查处,其他部门积极配合。。
3、质量安全
对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单位抽检产品质量不合格和标识、标注不规范、违规经营含氯酸钾产品行为的,由市场监管局予以查处,其他部门积极配合。
4、占道经营
对无固定经营场所占道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的,由城管局予以查处,其他部门积极配合。
5、其他事项
非法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采取统一部署、集中行动、联合执法的方法,集中三个月的时间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12月1日-12月15日)
1、12月1日区安委会组织召开全区烟花爆竹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全面动员部署整治工作。
2、结合工作实际,制订行动方案。
3、利用一周时间,开展全区“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周”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专栏等有效形式,深入到镇区、街道、行政村,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燃放知识和专项整治行动的意义目的。
(二)排查整治阶段(2016年12月16日-2017年2月25日)
对全区内非法经营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找准问题,集中行动,坚决打击。 要针对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和重点时段的特点,加强烟花爆竹检查整治力度,尤其要加大对取缔后死灰复燃经营点的查处力度,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三)巩固总结阶段(2017年2月26日-2月28日)
要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梳理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建立健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巩固前期专项整治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镇区(街道)和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春节等特殊时段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加强组织领导,把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的职能,认真履行各部门的监管职责,切实发挥属地的监管作用,对重点地区、重点门店进行全面排查和严密监控,严厉查处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经营行为。
(三)营造声势。各镇区(街道)和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和危险性,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自觉抵制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广泛收集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线索,凡举报查处属实的,给予一定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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