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指前镇县道路域环境整治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指前镇县道路域环境整治行动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指前镇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2日
指前镇县道路域环境整治行动方案
依据金坛区政府关于《金坛区县道路域环境整治行动方案》的文件精神,为全面提高指前镇县道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县道X202(建社线)、X205(茅社线)、X204(茅别线)、X306(水西线)范围内开展县道路域环境整治行动,特制定以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科学、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总体要求,以公路管理、交通安全、规划建设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保障交通、规划、国土等法定职能得到有效履行,相关行政执法权威充分树立,全面提升区域道路服务水平,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二、工作目标
对指前镇4 条县道计 30.28 公里道路进行路域环境整治,确保公路路域环境得到根本改善,达到公路景观品味明显提升、通行能力显著提高、安全出行有效保障的目标,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完善整治成果。
三、工作职责
按县道文明样板路标准对路面、路基、桥涵构造物、绿化、安全设施进行改造;各行政村负责辖区内县道公路两侧绿化带征地拆迁、地面附着物清理及补偿工作,整治后做到“八无”:公路标志前后 300 米无广告牌、无违法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无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的物体、无违法非公路标志、无路基路肩边坡非法种植物、无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无公路用地范围内堆积物。
四、实施步骤
开展县道路域环境整治工作从 2016 年4月开始,至 2017 年12 月结束。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明确任务(2016 年4月至 2016 年5月)。按县道文明样板路标准对路面、路基、桥涵构造物、绿化、安全设施进行实地调查和规划设计,制定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
第二阶段:全面部署,宣传发动(2016 年 5 月)。成立由指前镇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镇宣传、交通、公安、城管及各行政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组织召开整治工作部署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全面推进(2016 年 6 月至 2017 年 12月)。按照设计方案对县道路面、路基、桥涵构造物、绿化、安全设施进行改造、完善。根据整治任务分解表,各行政村开展整治范围内征地拆迁、地面附着物清理及补偿等工作。具体任务时间安排为:2016 年安排 2 条线路计19.48公里,分别是 X202(建社线)责任村委:建春村委、社头村委、芦溪村委、丰产村委;X205(茅社线)责任村委:解放村委、指前村委;2017 年安排2 条线路计 10.8 公里,分别是X204(茅别线)责任村委:解放村委、芦溪村委;X306(水西线)责任村委:王母观村委。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总结提高(每年 12 月)。全面总结整治行动成效,特别是要将一些好的做法进行提炼,形成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路域环境管理工作。针对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以及路域环境管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办法。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形成合力。县道路域环境整治对打造生态环境、构建和谐交通、改善投资环境、促进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镇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取得实效。此次县道路域环境整治行动将列入年底政府考核当中。
(二)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行政村、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整治工作做到有计划、有重点,确保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三)构建机制,常态管理。开展集中整治的同时,要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路域环境管理实现常态化、规范化。
(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整治工作,做好违法行为人的思想工作,耐心说明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动员其自行纠正,不激化矛盾,及时化解可能出现的问题。
附件:1. 2016 年县道路域环境整治任务分解表
2. 2017 年县道路域环境整治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