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 各行政村、机关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现秸秆的资源化、商品化,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农民增收,根据坛政发【2015】4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属地管理、全面禁烧”的原则,以政府推动与市场引导相结合、突破秸秆还田与多元利用相结合,建立健全以行政村为秸秆综合利用为直接责任主体的运行机制,强化责任落实,目标考核管理,配套政策扶持和宣传舆论引导,构建措施具体、责任明确、奖惩分明、协同推进的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机制。全镇秸秆综合利用率达100%,实现全面禁烧的目标。 二、重点措施 (一)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积极发展壮大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要进一步增加秸秆还田农业机械的数量,同时做好秸秆还田后的农艺配套技术培训与推广。加强农机作业管理,作业机械特别是外来机械要严格按照秸秆还田的机收要求进行机收作业,重点是秸秆要切碎喷匀,保证麦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效果,确保全镇稻麦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面积占种植面积的比重稳定在80%以上。 (二)秸秆肥料化利用。巩固秸秆传统还田,对未实施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的田块,依托立华有机肥生产企业充分利用秸秆和畜禽粪便生产有机肥。还可推行园艺作物秸秆覆盖、养殖作垫料、秸秆过腹还田、高温发酵堆肥等措施提高土地肥力。 (三)秸秆基料化利用。秸秆基料化利用包括食用菌基料、育秧基料、花卉苗木基质等。依托银湖食用菌有限公司和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通过扩大秸秆食用菌基料隧道发酵生产规模,增加秸秆利用量。引进和培育育秧基质料生产企业,通过引进技术,开展合作等途径做强做大,扩大利用秸杆制作育秧基质料。 (四)秸秆工业原料化利用。充分发挥合作组织的带动作用,通过“合作社+农户”的模式,进行草绳、草帽、草包、草帘、草篮和壁画等工艺品的编织加工,逐步培育秸秆编织专业村和专业大户。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兴建秸秆工业化利用项目,重点发展利用秸秆加工新型板材、秸秆颗粒燃料、工程草毯等。 (五)建立秸秆收贮体系。各行政村特别是粮食主产村要按照“就近集中、靠路临水、方便运输”的原则,立足实际需求,选择合适点位,建设年收贮能力达到300平米以上规模的秸秆收贮中心,各收贮中心应配备与收贮能力相匹配的场地、设备、人员和组织体系。秸秆收贮中心选点布局需会同镇政府共同确定。各行政村要充分利用闲散土地,因地制宜建设“布局合理、大小适度、满足收储要求”的村级秸秆堆放点。对种粮大户、集体经营土地要组织机械和专业队伍打捆离田,对分散种植户要发动农户自行打捆离田或者由村组织专业队伍打捆离田。 三、资金扶持 镇政府将整合水稻生态补偿资金、秸秆综合利用、秸秆禁烧及其他相关资金,设立秸秆综合利用专项扶持资金。扶持标准为: (一)根据《关于建立金坛市农业生态补偿机制的意见(试行)》 (坛政发【2015】24号)文件要求,对各行政村水稻面积,以生态补偿形式安排每亩50元/年。其中区级以上财政资金全部用于秸杆综合利用及生态环境修复与保护等。镇级财政资金用于秸秆禁烧考核奖励。 (二)对实施稻麦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的,区级以上财政夏季补贴20元/亩,秋季补贴每亩10亩(夏季按计划还田的75%,秋季按计划还田的38%),补贴对象为各实施主体,不足部分各村可以在生态补偿资金中予以调配。 (三)对利用本镇农作物秸秆量达500吨以上的秸秆利用企业,争取区级以上财政给予20元/吨补贴。对年收储本镇农作物秸秆量达500吨以上的秸秆收贮中心,争取区级以上财政给予10元/吨补贴。 (四)对符合规划条件的秸秆收贮中心建设,秸秆收贮堆放场地面积达300平米以上的争取区级以上补助不超过7万元,500平米以上的,争取区级以上补助不超过12万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政村是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要把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作为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进一步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制定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具体政策,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保障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有效开展。 (二)强化部门协作。建立由镇农服站牵头,镇农经、安全、科技、环保等部门参与的协调机制,加强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督促和指导。镇财政及时落实专项扶持资金;农服站要合理确定秸秆收贮中心布局,指导各村(合作社)以及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环保部门要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督促检查。其他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尽职尽责,为秸秆综合利用提供优质服务。 (三)严格考核监管。制定秸秆综合利用相关考核办法,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还田的考核力度。对秸秆还田、收储、利用以及收贮中心建设等补贴委托第三方进行核查。各村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农作物秸秆不露天焚烧、不造成水体等环境二次污染,实现我镇秸秆综合利用和全面禁烧目标。 以上意见,希即贯彻。 指前镇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