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前镇2016年度农村综合管理目标考评办法
各村、机关各部门:
为加快农业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建设,保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良好势头,进一步明确村级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加快推进村级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内容与对象
1、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工程);
2、村级综合工作目标、任务;
3、考核对象为各行政村。
二、考评计分办法
1、农村工作综合考核满分200分,年终结算折合标准分80分;
2、党务工作综合考核满分为100分,年终结算折合标准分为20分(党委另行下文);
3、附加考核:分值不列入排名计分,列入考核工资分值。
(一)农业生产(35分)
1、粮食安全工作(6分):完成粮食高产创建达标得4分。植保病虫防治组织有力,不出现较大病虫危害的得2分。
2、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6分):积极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本村辖区内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得6分(按责任状细则要求考核)。
3、生态农业工作(7分):⑴秸秆综合利用95%,其中机械化秸秆还田65%以上得3分(按责任状细则要求考核)。⑵植树造林及农田林网化完成任务的得2分。(3)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化肥、农药施用量零增长得2分
4、畜牧工作(3分):积极做好畜禽生产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协助搞好动物防疫,防疫率达100%,确保不发生疫病流行得3分,有一起无害化处理或动物防疫不到位并受上级通报批评的扣1分,扣完为止。
5、项目农业工作(5分):积极争取申报各级各类农业项目,本年度获财政支持项目资金达10万以上得5分,每增10万加1分,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6、农民职业培训完成任务得3分。
7、完成“互联网”+网上年销售10万以上得2分。
8、积极完成农服站交办的重点农业工作得3分。
(二)水利工作(10分)
1、防汛防旱(4分):认真进行汛前汛后检查,得1分;落实防汛防旱责任制,及时消除工程隐患或有安全度汛措施(水利部门批准的度汛方案),得2分;防汛物资储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的,得1分。
2、工程建设(2分):及时协调解决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地方矛盾,保证工程建设顺利推进得2分。反之,发生耽误工期、影响工程功能正常发挥、被上级通报批评以及造成其他后果的,有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注:无建设任务的村为有建设任务村得分的平均值,重点水利工程是指水利重点县工程、水毁工程、丹金溧大河护坝地工程)
工程管护(4分):以《指前镇农村小型水利工程长效管护考核办法》为依据,全年分值的平均值作为考核分值并折合成4分计算。
(三)经营管理(40分)
1、农经管理工作(15分):⑴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台账得4分,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合同管理工作得2分,到期后全面进入镇产权交易市场公开发包率达100%且承包款回收率达100%,并在经管站备案的得6分,上述三大项目中发现一例不按规定执行的扣1分,扣完为止。⑵农业保险工作1分:全年完成各类保险工作得1分。有一项保险未100%完成扣1分,扣完为止。⑶合作社管理工作2分:新增1家新型合作组织(指农地、社区、富民、劳务等)得2分,不完成不得分。
2、农村财务管理(15分):按《指前镇村、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执行,违反管理制度中一条规定行为的扣1分,扣完为止。
3、项目申报与实施(6分):积极鼓励村集体向上争取和实施各级各类项目(村集体为实施主体的农经及其他口的项目,一事一议项目和农林口项目除外),按项目要求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财政支持项目资金达15万以上得2分每增10万加1分,最高不超过6分。
4、作风效能管理(4分):积极完成镇农经站布置的各项工作得2分,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按时按质完成各类报表上报工作,准时参加农经站组织的培训和会议得2分,缺少一次或不按时参加扣0.5分,扣完为止。
(四)工业经济、招商引资(25分)
1、完成当年企业职工五险一金征缴扩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续费和城乡居民就业及创业培训工作任务,规范基层劳动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基础台账资料得8分,未完成不得分。
2、及时准确完成全年上级各类统计资料(不迟报漏报),配合做好农村各项统计调查工作,建立健全各类统计台账并归档,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得5分,迟报或漏报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3、全年无安全生产、环保责任事故发生,按要求达标得7分(其中安全5分、环保2分),发生一次被区或镇认定的责任事故不得分。
4、开展科普活动,全年组织30人以上的科技培训4次以上,新培育农机协、合作社典型1个,科普(培训)台账齐全得1分。
5、全年完成招商有效信息2条得4分,完成一条得2分。
(五)计划生育(15分)
1、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全面二孩政策。规范生育登记信息管理,出生政策符合率达100%得3分,有一例不符合政策多生育一孩不得分。
2、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规范,正常开展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村民小组计生联络员作用发挥正常,并建立台账得2分,不规范、不正常不得分。
3、落实好计生家庭奖扶、特扶及其他奖励扶助政策,协助做好企业一次性奖励金兑现工作,政策兑现率达98%以上得5分。
4、对村计生专干(妇女主任)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专项考核,所得分按10%列入村考核(5分),细则由镇计生办负责制定和考核。
(六)民政工作(15分)
1、严格按政策落实农村社会救助工作,按规定使用民政资金,无截留及违规使用现象得2分,违规一例不得分。
2、全年实现村内无乱埋乱葬现象得2分,经区、镇检查发现一例扣0.5分,群众举报并经查实一例扣1分。
3、五保户、现役军人家属、残困户及重点优抚对象全年无生活恶性事件发生、无越级上访现象得1分,出现一例不得分。
4、常州市城乡社区信息化服务平台电子台账齐全,并通过区、镇达标验收得2分,未通过达标验收不得分。社区建设达到省和谐社区标准得2分,未达到不得分。100%落实社区“减负增效”(1分),未完成不得分。
5、新型合作医疗民政代缴对象100%准确得2分,错漏一个扣0.5分。
6、精心组织第十一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一次性选举成功得3分,重选不得分。
(七)法治、综治平安创建工作(10分)(由部门制订细则考核)。
(八)司法、信访工作(15分)
1、人民调解(包括土地矛盾纠纷调解)所有矛盾纠纷在村级得到处理得4分,上交镇处理的,有一起扣0.5分,上交区处理的,有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2、法制宣传:认真做好“七五”普法宣传工作得1分。
3、信访组织网络健全得1分,不健全则不得分。
4、杜绝赴省进京集访和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杜绝有影响的重大信访事件,全年无一人上访得5分,发生赴省一批次扣2分,发生进京一批次扣5分。
5、严格控制赴常州市、金坛区上访,全年无一人上访得4分,发生到常州市一批次扣2分,发生到金坛区一批次扣1分,扣完为止。(以上数据一律以区信访局每月通报为依据)。对重大信访和群体性信访事件能提前报送信息、并及时派人做工作和带回当地妥善处理的,则对半扣分。对进行陪访和属于咨询类信访的则不予扣分。
(九)土地管理(10分)
1、基础工作(1分):村有领导小组,并配备兼职协管员;土地管理工作有制度(村规民约);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和管理责任制;宣传工作形式多样;缺一项扣0.25分。
2、执行制度(6分):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五不准”规定;设施农业用地按规范、按程序报批备案;村干部无口头应允,点头默许未批先用土地的行为;农(居)民建房规范合法,无违法(规)案件得6分,违反一例扣1分。
3、信访监察(2分):村委重视土地建房信访监察工作,发生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无群访、越级上访现象得2分,发现违法行为不制止且不上报,造成后果的有一例扣0.5分,信访调处不及时有一例扣0.2分。
4、复垦整治(1分):完成经批准的土地复垦整治项目,对项目的配套设施保护到位,无改变复垦后的土地地类行为得1分,违反一项扣0.5分。
(十)村镇建设(10分)
1、明确责任,强化宣传(4分):各村有领导小组且配备兼职的建房管理工作人员,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和管理制度,宣传工作形式多样,配有建房管理宣传栏,工作到位得4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2、建房管理 (6分):严格执行关于村庄规划保留点农居民新、翻建房的各项规定,无举报或上访得6分,有一例扣1分,扣完为止。
(十一)档案管理(5分)
1、各村建立档案室和配备档案专柜,集中保管本村形成的各类档案,得1分,缺少一项扣0.5分。
2、各村应配备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本村各类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得0.5分。
3、各类应归档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完整,档案整理规范,及时输入电脑,得1.5分,缺少一项扣0.5分。
4、村级档案工作规范,按照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当年认定为省二星级标准,得2分。
(十二)交通管理(5分)
1、设置农路管养机构,落实日常管养人员,明确管养责任,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人、上报农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得1分,少一项扣0.5分。
2、道路路面清洁。路肩无高草、无堆积物、无乱倒垃圾、边坡无农作物种植、绿化的扶正修整、绿化缠绕物及时清理、桥面无积水(雪)、涵洞畅通得2分,一项未达标扣0.3分。
3、遇高温、冰冻等恶劣天气,应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主要道路、桥梁进行检查,清除障碍,确保道路、桥梁的安全通畅,并上报农路办。及时解决农路交通安全隐患得1分,未及时报告扣0.5分,未及时解除隐患扣0.5分。
4、对于辖区内的道路、桥梁等出现的破损有计划进行维修并上报农路办的得1分,未能按计划进行修复的扣0.5分,未将维修计划上报农路办的扣0.5分。
(十三)文体工作(5分)
年内活动室增添图书60册,报纸5份,杂志8种,借阅有登记,管理职责制度上墙得1分,
2、年内开展文体活动五项以上,有图片和文字资料,活动内容健康向上得1分。
3、文体活动健身点有人管理,有管理标志牌,场地无杂草,器材维护到位,确保正常使用得1分。
4、积极参加区、镇举办的各项活动得1分。
5、村文体辅导员职责明确,工作有特色,并积极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参加上级业务培训,全年活动有台账得1分。
三、考评方法
1、目标管理考评工作由镇考评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
2、实行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各村自评与统一考评相结合,力求客观、公正、合理。
3、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工程)作为附加考核。
4、所有附加考核由村提出书面材料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提交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5、考评分别以有关文件、台账资料、专项考核、年度统计等为依据,各职能部门负责汇总,提供村级考核中相应指标需用的资料。
四、计奖办法
基础补贴核计办法:按村级耕地面积和人口规模(年末以公安户籍为准)分三个档次,分别占全年工资总额的5%(面积在4500亩以下,4500-7500亩,7501亩以上。人口在3500人以下,3500-5000人,在5001人以上);最后结果由党政联席会确定。
考核工资核计办法:年度考核得分×分值=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考核工资;其他村干部按级别分别核算。
五、奖惩
1、年终考评设优胜奖4名,按得分高低评定。对被评定为优胜奖的村由党委、政府进行表彰奖励,对未有自主经营服务性收入的村不得参与评先评优。
2、村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村不得参与评先评优。
3、村获省、常州、金坛区委、区政府表彰所获得的奖金全额返还给村,由村自行考核兑现。
4、年终考核得分排序最后一、二名的村,村主要负责人要以书面形式在党政联席会上作出说明,对连续两年考核得分倒数第一的村,党委、政府将对村主要负责人采取组织调整措施,考核工资下调10%计算。连续两年考核第一名的,考核工资上浮10%计算。
5、在考核中弄虚作假,虚报成绩,一经查实,有一起扣10分。
六、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1、镇成立姜金华同志为组长,王月林、施顺、赵林华同志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考核领导小组。
2、镇机关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依据《考评细则》认真跟踪考核,严格把关,提供真实依据。
3、年终考核工作由镇农经站牵头,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共同考核,并组织汇总报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经党委、政府批准后,由农经站负责执行。
本办法由镇考核小组负责解释。
2016年4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