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政府部门 > 农业农村局 > 业务工作 > 内容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局系统2016年工作效能考评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062/2017-00012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农业农村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农发〔2016〕244号 发布机构 农林局
生成日期 2016-12-23 公开日期 2017-01-0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局系统2016年工作效能考评的通知
 
关于开展局系统2016年工作效能考评的通知
坛农发〔2016〕244号

  为进一步提高局系统工作效率和为农服务水平,全面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各项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决定在局系统开展年度工作效能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内容

  1、分共性目标和个性目标两个方面,具体考评内容、指标见附件。

  2、考评加分:单位获得国家级表彰的, 每项加5分,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每项加3分,获得常州市级或省级有关部门表彰的,每项加2分,获得区级或常州市级有关部门表彰的,每项加1分;获得金坛区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含)以上奖项的,每项加1分;在省级以上会议作典型交流发言的,每项加1分;中央、省主要媒体正面专题宣传报道的,每项加0.5分。没有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予加分。招商引资按专项文件执行。

  3、由于工作不力,发生重大农业生产安全事件或群体性事件(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疫情、农作物病虫害、农民负担、综治、信访等),造成较大负面影响,严重损坏局系统形象的或查实科站所成员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二、考评对象

  局属各单位,局办公室、监察室、财务审计科参考不参评。

  三、考评办法

  1、局成立工作效能考评小组,闫炳泉任组长,束卫平、姚江隽任副组长,负责考评工作的部署、组织、协调和指导;局办公室、监察室、财务审计科负责人为组员,具体负责效能考评初评工作。

  2、局属各单位对照考评内容和标准,认真做好本部门的自查自评(考评期限为2016年1月-2016年12月),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填写自评分值表,连同加分证明材料,装订成册,报送局办公室(具体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3、每一子项最高得分不超过基本分的2倍,每一子项扣分直至为零。

  四、考评表彰

  考评得分占局系统年度先进集体60%,在全区农林系统春训班上进行表彰奖励。

  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工作效能考评,通过开展工作效能考评,凝聚队伍共识,强化内部管理,认真履职尽责,提高工作实效,增强为农服务能力,为加快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附件:局系统2016年工作效能考评内容

  常州市金坛区农林局

  2016年12月23日

  附件:

  局系统2016年工作效能考评内容

  一、共性目标(50分):

  1、严格执行全市效能建设“八条禁令”,得15分。违反其中任何一个条款,查证属实,一(人)次扣5分;对局党委、行政交办的突发应急工作不力,一(人)次扣5分。

  2、严格执行局系统各项管理制度,得15分。违反其中任何一个款项,查证属实,一(人)次扣1分。

  3、全面完成局系统下达的电子政务工作,得10分。其中,上报有效信息(被本市级以上网站录用)每季度不少于6条,得6分,每少一条扣1分;按时答复“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舆情诉求,得4分,拖延一个工作日扣2分。

  4、按时上交各项材料和报表等,得5分。拖延一个工作日扣0.5分。

  5、按要求做好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得5分。

  二、个性目标(50分):

  1、按常州市农委2016年工作责任清单年度考核实际得分折算。

  2、单项考核获得常州市级一等奖的加3分,获得省级一等奖的加5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