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2016年度全区加快项目引进、加快项目建设目标管理考核的实施意见”,激发全局上下共同参与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结合区委、区政府下达我局的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经研究,特制订本意见。
一、考核对象
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
二、目标任务
本年度完成新签约工业项目协议总投资额3亿元
三、考核奖励
1、有效信息奖。被确认为有效信息的项目,对引荐人每条奖励5000元,上不封顶。
2、签约项目奖。有效项目信息完成落地镇区、投资方、区级部门和引荐人本人四方一致书面确认。对引荐人每条奖励1万元,上不封顶。
3、开工项目奖。按照《关于2016年度全区“两个加快”目标管理考核的实施意见》(坛委办字〔2016〕21号)文件执行,对项目引荐人给予奖励。同时,本年度签约项目在下年度开工建设,经领导班子集体确定,再给引荐人不超过30%的配套奖励,不超过5万元。
4、有效项目信息引荐人所在科室年度工作效能考评加5分,项目开工再追加5分,最多加20分。
四、相关说明
1、项目有效信息是指单体投资超5000万元的工业项目(含工厂化栽培项目),内容真实可靠,确有投资实力和意向,投资方负责人或派员来我区考察和洽谈,区农口招商引资领导小组根据项目情况派员参与接洽。原则上有效项目信息定期由区农口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上会确认。
2、项目信息备案登记表(附件1)由各科室负责填报,及时报区农口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签约项目需符合3个条件:(1)项目信息由区级部门首先掌握,并首先联系项目投资方;(2)区级部门参与项目投资方接待和商务谈判;(3)项目落地镇区、投资方、区级部门、引荐人本人四方一致书面确认,并完成金坛区级部门引进项目确认函(附件2)。投资额1亿元以上,落地的农业项目参照签约项目考核奖励标准。
4、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除退出所获奖励外,根据党纪政纪和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本办法由区农口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以前文件与此文件相抵触的,以此文件为准。
附件:1、项目信息备案登记表
2、金坛区区级部门引进项目确认函
常州市金坛区农林局
2016年11月1日
抄送:常州市金坛区委刘国新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周文俊副区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