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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金坛区农林局招商引资工作考核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014139062/2017-00003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农业农村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农发〔2016〕209号 发布机构 农林局
生成日期 2016-11-01 公开日期 2017-01-0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金坛区农林局招商引资工作考核的实施意见
 
关于金坛区农林局招商引资工作考核的实施意见
坛农发〔2016〕209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2016年度全区加快项目引进、加快项目建设目标管理考核的实施意见”,激发全局上下共同参与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结合区委、区政府下达我局的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经研究,特制订本意见。

  一、考核对象

  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

  二、目标任务

  本年度完成新签约工业项目协议总投资额3亿元

  三、考核奖励

  1、有效信息奖。被确认为有效信息的项目,对引荐人每条奖励5000元,上不封顶。

  2、签约项目奖。有效项目信息完成落地镇区、投资方、区级部门和引荐人本人四方一致书面确认。对引荐人每条奖励1万元,上不封顶。

  3、开工项目奖。按照《关于2016年度全区“两个加快”目标管理考核的实施意见》(坛委办字〔2016〕21号)文件执行,对项目引荐人给予奖励。同时,本年度签约项目在下年度开工建设,经领导班子集体确定,再给引荐人不超过30%的配套奖励,不超过5万元。

  4、有效项目信息引荐人所在科室年度工作效能考评加5分,项目开工再追加5分,最多加20分。

  四、相关说明

  1、项目有效信息是指单体投资超5000万元的工业项目(含工厂化栽培项目),内容真实可靠,确有投资实力和意向,投资方负责人或派员来我区考察和洽谈,区农口招商引资领导小组根据项目情况派员参与接洽。原则上有效项目信息定期由区农口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上会确认。

  2、项目信息备案登记表(附件1)由各科室负责填报,及时报区农口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签约项目需符合3个条件:(1)项目信息由区级部门首先掌握,并首先联系项目投资方;(2)区级部门参与项目投资方接待和商务谈判;(3)项目落地镇区、投资方、区级部门、引荐人本人四方一致书面确认,并完成金坛区级部门引进项目确认函(附件2)。投资额1亿元以上,落地的农业项目参照签约项目考核奖励标准。

  4、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除退出所获奖励外,根据党纪政纪和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本办法由区农口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以前文件与此文件相抵触的,以此文件为准。

  附件:1、项目信息备案登记表

   2、金坛区区级部门引进项目确认函

  常州市金坛区农林局

  2016年11月1日

  抄送:常州市金坛区委刘国新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周文俊副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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