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政府部门 > 农业农村局 > 业务工作 > 内容
 
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2016年全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农机合作社带头人培训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062/2016-00058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农业农村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农机字〔2016〕26号 发布机构 农林局
生成日期 2016-09-18 公开日期 2016-10-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2016年全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农机合作社带头人培训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6年全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农机合作社带头人培训工作的通知
坛农机字〔2016〕26号

  根据省农机局《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农机合作社带头人培训工作的通知》(苏农机人〔2016〕2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组织做好2016年全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农机合作社带头人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年龄原则上在18-60周岁,具有一定文化基础和学习能力,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农机作业服务,且运行良好的农机合作社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监事以及农机合作社内部的机耕、机收、机插、植保、烘干等农机作业服务负责人或业务骨干。

  2016年下达我区培训任务为30人。

  二、培训内容及形式

  (一)培训内容。一是国家和省促进农机化和农机合作组织发展的扶持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农机合作组织经营管理、规范建设、农机安全生产、维护保养、机务管理、财务管理等;三是农机化新机具新技术、秸秆机械化还田、植保、烘干和手机应用技能信息化能力等。

  (二)培训形式。培训采取委托培训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围绕“一点两线、全程分段”的重实训、参与式培育模式,即以农机合作社发展为立足点,以农机技术服务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为两条主线,分段集中培训、实训实习、参观考察和生产实践相结合,结合农机合作社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能力等特点进行全程培育。

  三、培训时间

  全程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其中,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并组织学员到农机相关企业、科技示范基地、示范合作社、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业园区等地进行生产实践、现场观摩;跟踪指导培训不少于2次。

  培训计划于10月7日-12号开始举办第一阶段培训,时间为5天。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开展第二阶段跟综指导培训,对每个合作社(学员)不少于2次。12月12-16日开展第三阶段培训,时间为5天,并进行考试考核。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培训任务。

  四、相关要求

  (一)各镇(街道)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部署要求,着力顺应现代农业对农机化发展的新需求,以造就高素质新型农机经营与服务主体为目标,以促进农机从业人员职业化为导向,实施精准化、系统化、科学化培训,加速培养和打造一支职业素养和知识技能高、经营管理和服务能力强的新型农机合作社带头人队伍,为加快推进全区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建设现代农业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转型升级提供有力的人力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各镇(街道)农服站要认真开展调查摸底,掌握农机合作社带头人等培训需求信息,根据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农机合作社带头人培训相关条件进行初步筛选和推荐报名,并认真填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对象申报表》,收集一寸近照4张及身份证复印件,于9月23日前上报区农机学校。区农机学校将对申请人进行遴选审核,并录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申报系统”,确保参训学员符合上级要求。

  (三)本次培训对学员免费培训,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区农机学校联系人:张炜;

  电话:80189180;电子邮箱:839357083@QQ.com

  附件: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对象申报表

  常州市金坛区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6年9月18日

附件: 附件.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