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我区2016年农机科技入户工作,加快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应用步伐,根据《2016年金坛区农机科技入户工程实施方案》,经研究,制定了《常州市金坛区2016年农机科技入户工程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附件:常州市金坛区2016年农机科技入户工程考核办法
常州市金坛区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6年9月12日
附件:
常州市金坛区2016年农机科技入户
工程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完善农机科技入户工作管理机制,规范运作,高标准、高质量组织项目实施,切实提高我区农机科技入户工作的成效,经研究决定,制定本考核办法。考核实行百分制。
一、考核对象
2016年农机科技入户工程专家组成员、技术指导员及农机科技示范户。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专家组成员考核内容与标准
1、演示观摩(20分)
(1)认真组织所挂钩镇(街道)技术指导员及重点示范户参加局属各部门召开的现场演示观摩等活动,确保参会率100%的得10分,无故缺席1人次扣2分。
(2)组织所挂钩镇(街道)科技示范户、辐射户观摩示范点或农机大户2次以上得10分,少一次扣2分。
2、检查考核(10分)
(1)根据项目统一安排,及时完成科技入户中期检查,对发现存在问题及时整改的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2)根据项目统一安排,及时完成科技入户绩效考评的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3、技术宣传、培训(30分)
(1)在关键环节及时进行技术宣传和培训2次以上的得20分。每增减1次,加减2分。
(2)举办镇级科技入户培训班2次以上得10分,少一次扣5分。
4、信息上报(10分)
加强科技入户宣传,及时反馈工作动态,各专家所指导的指导员上报的信息按5条/人计算,每少一条扣1分,少于5条不得分。
5、主推技术落实(20分)
根据所挂钩乡镇完成任务的情况,切实落实农机科技入户主推技术。落实主推技术的得分,未落实的不得分。
6、其它工作(10分)
及时督促挂镇指导员建立好工作台账、及时上报相关材料得10分,台账、上报相关材料不健全酌情扣分。
(二)技术指导员考核内容与标准
1、分户技术指导方案(1分)
有详细的分户指导方案,并得到有效落实得1分,没有上报分户指导方案的,不得分。
2、上门入户指导(10分)
对每个示范户上门指导5次以上(需提供入户指导照片)的,得10分,缺一次扣2分,没有上报入户照片的,此项不得分,且不能评为良好和优秀等次。
3、开展技术培训(5分)
(1)参加农机主管部门组织的有关培训、会议得2分,缺一次扣1分。
(2)指导员对示范户技术培训2次以上,确保培训示范户、农机手50人次以上(需附培训签到簿和培训照片)得3分,少一次扣1分,少培训一人次扣0.5分。
4、物化补贴及科技资料发放(8分)
(1)与示范户签订结对服务协议,齐全的(按分配名额),得1分,少1份扣0.5分。
(2)示范户技术手册、明白纸以及技术资料到户,标志牌上门,得5分,缺一户扣1分。
(3)物化补贴按要求及时发放到位得2分,缺一户,本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并追究指导员的相关责任。
5、两个手册填写(40分)
两个“手册”是考核指导员和示范户的重要依据。规范、详细填写好示范户手册和技术指导手册得40分(考评组根据两个手册考评内容,对指导员和示范户手册进行逐项评分,其中指导员手册占40%,示范户手册占60%)。用打印好的内容粘贴的此项不得分。
6、落实农机安全生产制度(2分)
督促示范户落实农机安全生产制度,农机上牌率和年检审率达100%(查示范户上牌和年检情况);无农机安全生产事故的得2分。发生一例农机安全事故,此项不得分。
7、绩效评价工作(34分)
(1)测产分析(8分)
对示范户的示范田进行测产,并进行成本、效益分析,示范户的产量或效益比上年或普通户提高10%以上,辐射户产量或效益提高5%以上,得8分,没有测产和效益分析报告的此项不得分。
(2)工作总结(5分)
全面、深刻、真实、有见解、有创新,按时上报得5分,不上报此项不得分。
(3)示范户满意度调查(5分)
满意的得5分,有一户不满意扣1分,有二户不满意扣3分,有三户不满意此项不得分。
(4)材料上报(5分)
按时上报科技入户相关材料得5分,超时间一次扣0.5分,不报一次扣2分(此项扣分不封顶,直至为不合格),不收集上报典型事迹扣2分。
(5)工作信息(5分)
每人全年在各级媒体上报5篇以上农机科技入户专项工作信息的,其中在省级以上专项工作信息不少于2篇(各级媒体录用为准),得5分,少一篇扣1分,少2篇此项不得分。
(6)示范户实际辐射带动农户数量(3分)
带动10户以上得3分;少一户扣1分。
(7)示范户绩效评价(3分)
对每个示范户按技术合同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的得3分,没有对示范户进行绩效评价的,此项不得分。
8、附加分
(1)有科技入户工作文章、论文的(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第一作者每篇文章加2分。
(2)指导员在农机科技入户过程中有申请发明专利或有科技创新成果的(需经专家组确认),有一项加2分。
(三)示范户考核内容与标准
1、参加培训情况(20分)
积极参加科技入户技术培训,带头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提供必要的示范条件,缺席一次扣2分。
2、绩效评价(10分)
由考核组根据示范户科技入户工作实绩以及技术指导员、指导单位对示范户的综合评比打分,优秀的得10分,否则酌情扣分。
3、示范户测产分析(20分)
配合指导员对示范田进行测产,并进行成本、效益分析;产量或效益比上年或普通户提高10%以上,得10 分;辐射户产量或效益提高5%以上,得10分。
4、示范户手册填写(20分)
按要求认真填写《科技示范户手册》,填写内容详细、完整、字迹清楚、页面整洁的得20分,否则酌情扣分。
5、示范户辐射带动农户数(10分)
实际辐射带动农户数量达到10户的得10分(考核时,须按一定比例抽查辐射户的带动情况),缺少一户扣1分。
6、示范户对主推技术的入户率(10分)
示范推广农机科技入户主推技术的得10分,示范户没有示范主推技术的,不能评为良好等次以上。
7、辐射户对示范户的评价(10分)
辐射户对示范户满意的得10分,其他酌情扣分。
三、考核办法
2016年农机科技入户考核分别由区农机科技入户领导小组和专家组成员进行考核。考核采取看、听、查、访等方式,并与平时检查考核和年终考核结合的办法进行。
1、专家组考核
由区农机科技入户工程领导小组考核,考核分数在90分(含)以上为优秀,80分(含)以上为合格,79分以下为不合格。
2、指导员考核
由专家组成员负责考核,根据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考核分数在95分(含)以上为优秀,85-94分(含)以上为良好,70-84分(含)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3、示范户考核
由区农机科技入户工程领导小组和专家组成员负责考核,考核分数在90分(含)以上为优秀,80分(含)以上为良好,70分(含)以上为合格。
考核实行等级奖励和末尾淘汰制。考核结果作为项目评价的主要依据,实行差别化奖励;对工作不实、措施不到位、考核不及格者以及排名为末位的及时淘汰,两年内不再聘用。
本办法由金坛区农机科技入户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