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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常州市金坛区2016年农产品“创牌立信”示范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062/2016-00053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农业农村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农发〔2016〕178号 发布机构 农林局
生成日期 2016-08-29 公开日期 2016-09-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常州市金坛区2016年农产品“创牌立信”示范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常州市金坛区2016年农产品“创牌立信”示范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
坛农发〔2016〕178号

  根据省农委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创牌立信”活动的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评选诚信度高、产品质量好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我区范围内从事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等农业经营主体。

  二、  评选条件

  参加评选的企业等需符合以下条件:

  1. 有完善的生产记录台账资料且符合相关要求;

  2. 具备无公害农产品等级以上的产品认证;

  3. 主要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完备,生产过程标准化水平较高;

  4. 产品有包装标识,可通过包装信息进行追溯;

  5. 接受各级农业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且近2年内未发生禁限用农药超标、伪劣产品等现象;

  6. 近两年内无消费者相关投诉。

  三、  评选要求

  参加评选的企业应向所在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提出申请,如实填报“创牌立信”示范单位评选活动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 常州市金坛区农产品 “创牌立信”示范单位评选活动申请表(申请表见附件1);

  2. 近2年内 2次以上农产品检测报告或者监督抽样单;

  四、评选程序

  评选采取自愿申请、镇(街道)初审和区专家组审核相结合的形式。

  1. 各镇(街道)根据要求推荐企业参加我区农产品“创牌立信” 示范单位的评选要求,汇总上报推荐单位名单。申报单位可涵盖农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等行业。

  2. 区农林局组织专家组,根据各镇(街道)推荐的候选名单,对参加的农产品企业进行考核(评分表见附件2)。

  3. 专家组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估,最终评定结果在金坛农林信息网予以公示,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其他

  各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对评选出的示范单位进行动态管理,出现以下情况需及时上报建议取消其示范单位资格。

  1. 出现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

  2. 进入江苏省农业系统社会法人失信行为 “黑名单”的;

  3. 企业破产、注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4. 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

  5. 企业被举报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经核实属实的;

  6. 企业主动申请撤销的;

  7. 其他应当撤销的情形。

  附件1:《常州市金坛区农产品“创牌立信”示范单位申请表》

  附件2:《常州市金坛区农产品“创牌立信”示范单位评分表》

  常州市金坛区农林局

  2016年8月29日

  抄送:食安办

附件: 金坛2016年农产品创牌立信申请和评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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