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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组织开展好2016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014141154/2016-00032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西城街道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西街发〔2016〕62号 发布机构 西城街道
生成日期 2016-09-18 公开日期 2016-10-1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组织开展好2016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好2016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坛西街发〔2016〕62号

  村、社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第十八次全体会议部署和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敬老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区老龄委坛老委【20161号《通知》精神,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敬老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深入贯彻党和国家老龄工作方针政策,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老龄政策法规教育,增强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意识;大力弘扬敬老爱老传统美德,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敬老爱老的社会氛围;组织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及其他社会力量,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敬老爱老,全民行动”。

  活动时间:2016922-1031日(109是我国传统的“重阳节”,也“老年节”)

  三、活动内容

  (一)加大宣传,突出主题。“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为主题,开展以人口老龄化国情、老龄政策法规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宣讲活动,重点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的重要讲话精神,宣讲我国人口老龄化严峻形势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意义“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列入各村、社区的重要学习内容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进社区、进楼栋、进家庭活动。

  (二)组织检查,落实维权。要以维护老年人权益为重点,开展一次老年法律法规、老年优待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及时解决老年人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把各项惠老政策落到实处,让老年人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要扎实开展老年人法律维权、法律援助服务,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重视老年人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反映老年人诉求。要充分发挥 “敬老文明号”的作用,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

  (三)结对帮扶,志愿互助。积极开展为老志愿服务行动,弘扬志愿精神,把开展“邻里守护”老年人志愿互助活动作为老龄工作的重点加大对重点空巢独居老人关爱力度确保70岁以上独居、80岁以上空巢等特殊困难老人结对率100%要有计划地组织动员社区志愿者走进养老服务机构和老年人家庭,开展家政、照料、护理、信息咨询、心理疏导等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与“敬老文明号”创建评选,争当“邻里守护优秀志愿者”,争创“邻里守护优秀站点”。

  (四)形式多样,走访慰问。贯彻“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的思想,组织辖区老人开展适合自身特点的文娱活动,结合国庆、重阳等节日,突出与节日气氛相融合这一主题,可开展趣味问答、智力游戏、象棋扑克、茶话座谈、文艺晚会等活动,不断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要重点解决贫困、高龄、失能、空巢和失独老年人的生活困难动员社会各界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努力营造敬老爱老的良好社会氛围。组织走访慰问,还是开展文娱活动,都要贯彻“勤俭节约、活跃气氛、形式多样、凝聚人心”的指导思想。

  四、工作要求

  开展“敬老月”活动,要突出问题导向,结合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因地制宜,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把活动重点放在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上,切实帮助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让老年人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的关怀和温暖。

  村、社区结合今年“敬老月”活动主题,抓好组织实施,并1020日前向街道民政办报送“敬老月”活动小结同时应及时报送“敬老月”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

  特此通知。

  常州市金坛区西城街道办事处                             2016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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