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民委员会、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省市重大动物疫病秋防工作文件精神,切实抓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确保我街道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决定召开2016年秋防工作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6年9月19日下午2:30;
二、会议地点:金城畜牧兽医站三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各村分管农业的负责同志;
四、会议内容:安排部署2016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附件:
2016年西城街道重大动物疫病秋季防疫行动方案
常州市金坛区西城街道办事处
2016年9月18日
附件1:
重大动物疫病秋季防疫行动方案
为使街道重大动物疫病秋季防疫行动有序开展,保证秋防行动更加科学化、规范化,保质保量完成秋季防疫行动各项任务,达到预期效果,根据全年动物防疫工作计划及《2016年金坛区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2016年西城街道重大动物疫病秋季防疫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今年重大动物疫病秋季防疫行动总体目标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小反刍兽疫、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畜禽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达80%以上;羊痘、链球菌、狂犬病等疫病要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当;猪、牛、羊耳标配戴率100%,免疫记录、免疫档案与标识相符,使用免疫疫苗合理,免疫操作规范,免疫进度周报按时,在规定的时间段完成规定的任务。
二、时间安排
此次秋防行动从9月20日开始,10月底结束。各村民委员会、相关单位在开展秋防行动时,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畜牧兽医部门,要兼顾不同病种不同畜种,合理安排免疫时间,制定工作计划,具体安排如下: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9月15日~9月19日。制定秋防行动方案,做好散养畜禽调查摸底和规模畜禽养殖场(户)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程序的制定或修订、免疫物资储备、人员组织和宣传发动工作。
2、第二阶段:实施阶段,9月20日~10月20日。本阶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指导自身具备免疫条件的规模养殖场根据本场制定的免疫程序实施免疫;二是集中利用一个月时间,重点做好散养户重大动物疫病的集中免疫。
3、第三阶段:自查补免阶段,10月21~30日。对前一阶段行动实施情况开展自查和免疫抗体监测,对免疫不到位或免疫抗体不合格的进行补免。10月底前完成秋防行动总结上报工作。
三、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领导,确保责任落实。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畜牧兽医部门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村、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任组员的秋防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行动计划实施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要严格按照“政府负总责,部门各司其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总体要求,层层建立责任制,一级抓一级,责任到人。按村、按户落实防疫责任,将免疫、监管疫情报告等责任落实到人。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秋季防疫工作中不履行职责、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疫情发生和蔓延的,要一查到底,追究相关人责任。
二是加强宣传,营造防控工作良好氛围。各村委结合秋防工作,进一步加强防疫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利用横幅、传单、媒体等宣传手段,积极宣传秋防工作,进一步增强群众的防疫意识,为秋防工作营造积极的、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是加强组织,确保秋防进展顺利。由村组干部、动物防疫员,成立“突击防疫小分队”。各小分队由村分管农业的负责同志带队,畜牧兽医站动物防疫员和村级动物防疫员负责防疫操作,逐村逐户过堂,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不留死角”。
四是开展免疫抗体监测,确保免疫效果。借助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的功能,根据免疫进度对散养户,安排抽样送检,对于监测抗体水平不达标的,要立即安排村组织加强免疫;对于自行防疫的规模场,要查看其免疫记录,在合适的时间进行监测,监测抗体水平不达标,应督促其立即进行加强免疫。街道办将根据各村免疫进行和免疫效果监测情况,开展不定期免疫效果现场采样监测。同时,各村要进一步完善村级协防员和疫情情报观察员制度,坚持疫情举报核查制度,严格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可疑重大动物疫情,要迅速上报,不得延误,并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迅速开展疫源追溯,畜牧兽医站在采样送检的同时应采取果断措施,严防疫情扩散。
五是加强防疫物资监管,确保供应。畜牧兽医站要做好禽流感、口蹄疫等疫苗的供应、储备和管理,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疫苗管理专帐,明确专人管理。
六是加强防疫员培训,确保免疫操作到位。基层防疫员技术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重大动物疫病免疫质量和实际效果,要切实加强对乡村防疫员和自行免疫养殖企业防疫员的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从事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
七是加强督查,确保秋防工作取得成效。街道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领导小组将成立督查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组员,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对每一阶段、每一行动的执行情况严格检查,及时总结和情况通报,对在行动中,有推诿扯皮、拖拉不办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严处,确保行动目标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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