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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2016年西城街道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4141154/2016-00009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西城街道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西街发〔2016〕32号 发布机构 西城街道
产生日期 2016-06-01 发布日期 2016-07-06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2016年西城街道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6年西城街道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坛西街发〔2016〕32号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2016年西城街道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常州市金坛区西城街道办事处

  2016年6月1日

  2016年西城街道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西城街道办事处决定从2016年6月1日至9月20日,在全街道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在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坚强领导下,依托消防大队、辖区派出所及社会各方面力量,提高全社会火灾防范水平,确保夏季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推动有关部门落实管理责任

  要严格贯彻落实公安部与教育部、民政部、卫生计生委、国家文物局等部委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联合民政、计生、文教、建设、物业等部门科室对相关行业单位达标建设情况进行抽查,对不合格的,要重点帮扶整改。

  安监办负责易燃易爆、化工企业、餐饮住宿业及人员密集型市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文教办负责学校、托儿所、幼儿园、社会培训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指导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剧院、文物保护单位等文化单位和重大文化活动、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民政办负责养老机构等社会福利机构和婚姻、收养、殡葬、救助服务机构及烈士纪念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建设办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物业办负责居民小区物业服务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

  8月底前,上级部门将对行业单位达标建设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10%,对不合格的,街道相关部门科室要重点帮扶指导。其他有关行业和部门单位也要认真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行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立消防安全“明白人”队伍,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社会单位火灾防控能力。

  (二)开展夏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夏季消防检查的重点范围是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大型城市综合体、公共高层地下建筑;社会福利机构、居民楼院;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群租房、暑期人员集中的培训机构、旅游景点,文物古建筑、施工现场等单位场所,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1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的有关部署要求,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重点针对单位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和责任制落实、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防火安全技术措施、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设施运行、灭火药剂储备、灭火应急预案和演练、火灾爆炸事故的工艺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制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2大型城市综合体。对大型城市综合体逐个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重点针对特殊消防设计和针对性技术措施落实、多产权和多业态消防管理、步行街及中庭防火、消防设施设备联动、餐饮场所使用明火、人员安全疏散、违规设置店铺摊位、救援窗口及消防车道、电气线路以及建筑钢结构防火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3公共高层地下建筑。逐个高层建筑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重点针对特殊消防设计和针对性技术措施落实、竖向火灾蔓延控制、人员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运行、避难设施、救援窗口和登高救援场地、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电气线路以及钢结构防火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4开展社会福利机构专项检查。结合本街道实际,由民政办牵头,会同安监、派出所、消防等部门组织联合检查,根据不同类型社会福利机构的特点,督促和指导社会福利机构全面贯彻落实相关消防安全规章和标准,建立完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全面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督促养老机构开展每日防火巡查、检查,制定完善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强的应急疏散逃生演练,确保养老机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完整好用,防火分隔、建筑内部装修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行动不便老年人落实看护措施,指导养老机构配备符合供养对象感知特点的报警和疏散逃生设施。

  5开展居民小区、“九小”场所、群租房等火灾易发多发场所为重点的专项行动。辖区内公安派出所要履行对住宅小区的消防监督检查法定职责,会同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力量,对居民住宅小区进行网格化排查,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重点针对居民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设施运行、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宣传教育以及以往居民住宅火灾暴露出的电动车、管道井、电缆桥架封堵、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等突出问题进行排查整治,建立提升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的长效机制。

  针对居民小区电气火灾多发问题,由物业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集中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

  6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对今年夏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汇总并上报街道办,街道办将根据实际情况集中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三)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

  紧盯G20峰会等重大活动及端午、中秋等重要节日,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G20峰会等重大活动安保期间,要重点加强供电、供油、供气、供水以及交通、通讯枢纽等要害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四)打牢消防基层基础工作

  1抓实网格化消防管理。街道办事处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网格消防管理人员及工作职责,将消防管理延伸至 “网格”最末端。推广安装网格消防管理手机APP应用软件,加强网格消防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组织对网格员进行消防业务培训,使其掌握常见消防问题的检查方法。发动网格力量开展针对性地网格排查检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

  2建设好微型消防站。整合单位社区保安、重点岗位员工、物业管理人员、治安联防队员、社区工作人员、网格管理员、消防志愿者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多种力量资源,结合值班安排和在岗情况,分时段优化人员编组,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和消防演练,确保发生火灾“3分钟”到场处置。微型消防站要做到消防安全巡查队、灭火救援先遣队和消防知识宣传队“三队合一”,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和效能。要确保街道所有村和社区能按时、按标准建成微型消防站。

  3建立区域联防协作组织。以微型消防站为支点,划定范围组成一个消防联防区域,建立区域互查互检和通讯联络、应急响应机制,定期开展安全互查和应急调度、联合作战、战斗支援等方面演练,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提高区域联防协作能力,强化区域消防安全保障。

  4强化火灾技术防范手段。积极推广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加快接入系统,9月底前火灾高危单位接入率要达到60%。要在居民家庭、小场所、小作坊、“三合一”场所以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聚集场所,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设施,9月底前,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安装率不低于年度任务的70%。

  5组织开展消防大培训。年内要组织开展村、社区消防工作负责人以及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安全培训,并对培训人员进行造册登记留档备查。

  (五)提升灭火应急救援能力

  1重点场所熟悉演练。组织对高层建筑、大型城市综合体逐一开展实地熟悉,及时修订完善预案,优化消防力量,邀请消防大队专业人员对这些消防力量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训练。

  2抗洪抢险准备。建立与气象、水利、交通、地质、民政等部门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洪涝灾害的重点防控区域,了解汛情发展趋势,修订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完善应急联动响应机制。

  (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1落实社会化宣传措施。联合教育部门和学校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进行一次逃生演练、参观一次消防队站或消防科普基地、完成一次暑期家庭消防作业”为内容的“四个一”活动,协助各类学校办好“消防夏令营”,实现对在校学生普训一遍。积极组织街道机关、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开展消防培训及演练活动,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和员工“一懂三会”培训活动。

  2宣传普及消防知识。通过微信、QQ等定期发送消防提示信息到村、社区消防工作负责人以及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每月不少于1条。

  3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利用村、社区宣传橱窗等地方,采用多渠道、多方式,利用各种机会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三、工作步骤及要求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6月1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6月1日至8月底期间为全面检查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期间,在街道办统一领导下,联合相关部门科室集中开展复查,同步推进消防基础工作;9月20日前为总结考核阶段,组织检查考核,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升防火、灭火能力的长效机制。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夏季消防检查的目标和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和职责分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全省火灾形势稳定。街道办成立林燕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蒋玉新为副组长的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蒋玉新同志具体组织协调及负责各项工作。

  (二)坚持党政主导,强化部门协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夏季消防检查纳入议事日程。 根据上级工作部署要求和街道实际,拟6月底和8月中旬将分别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重点分析汇总各部门科室工作任务推进情况。各单位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并于每月20日前上报当月工作情况,9月1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强大声势。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注重从正反两方面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火灾隐患,营造浓厚氛围。要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开展提示性消防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常识以及自防自救知识,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四)加大检查力度,强力惩治违法。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场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此处罚和曝光,必要时提请有关部门对其依法采取强制执行。以强有力的执法惩治,警示社会、震慑违法。

  (五)严格督导检查,落实各级责任。夏季消防检查期间,街道办纪工委将开展督导检查,明查暗访基层工作部署及任务落实情况。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一并追究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附件:1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要点

  附件1:

  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要点

  一、治理范围和重点内容

  全市居民住宅小区均列入本次专项治理范围,重点整治以下方面:

  1、是否明确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单位是否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

  2、消防设施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定期维护保养并保持完好有效,是否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3、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被堵塞、占用、锁闭,通往屋顶的疏散楼梯是否畅通,是否搭建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建(构)筑物。

  4、走廊、楼梯间、前室等公共区域是否堆放可燃杂物,电缆井、管道井是否防火封堵到位及堆放可燃物,是否存在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行为,配电箱设置及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要求。

  5、是否利用宣传栏、橱窗、LED显示屏等开展消防宣传,是否组织开展入户消防安全宣传,是否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6、是否存在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群租房”现象,地下人防空间以及居住建筑附设的商业网点是否存在违规住人问题,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

  二、治理措施

  (一)全面排查摸底,实施分类整治。公安派出所专(兼)职消防民警、社区民警要履行对居民住宅区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的法定职责,会同基层综治办、安监所、村(居)委会等网格力量,逐个住宅小区开展检查排查,摸清消防安全状况,建立排查底册和台账。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跟踪督促整改,对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等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等维修费用较大的,要充分利用涉及公共安全问题可以紧急启动维修基金的政策规定,按照程序启动维修基金尽快修复。对违章建筑占用消防车道、屋顶搭建泡沫夹芯板房等重点、难点问题,公安、住建、消防等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进行综合整治。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临时性防范措施。对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要提请当地政府统筹解决、挂牌督办。

  (二)强化源头把关,完善基础设施。对拟建、新建的居民住宅小区要严格落实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和我省居民住宅防火设计要求,特别是高层住宅要配齐自动消防设施,督促指导建设单位配建电动车库(棚)和具备自动断电功能的集中充电设施。对老旧住宅小区消防设施配置不到位的,要提请政府将其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出新工程,列出计划尽快补建到位。要强化住宅小区消防车道和灭火救援场地、登高场地管理,划定黄线区域,设置警示标识;对确实存在停车难的老旧小区,可以通过绿地调整等措施增设停车场地,确保发生事故时能够快速打通救援通道。要鼓励、推动住宅建筑附设的商业网点以及居民家庭增设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装置、燃气泄漏报警器、灭火毯等简易消防设施,增强本质安全性。

  (三)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管理。要落实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单位,没有物业管理单位的,要明确由居(村)委会承担消防安全统一管理职能。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单位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明确具体负责的管理机构或专(兼)职人员,明确保安、保洁等人员的消防工作职责,建立检查巡查、设施保养、宣传教育、疏散演练等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到位并完善相关档案台账,逐步推行使用消防安全管理APP开展日常管理。要严格消防设施管理,不具备维修保养能力的,要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维保协议,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公安、住建、消防等部门间的执法信息互通,对物业服务企业存在的消防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并将其纳入物业市场准入、等级评定的重要内容。

  (四)广泛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消防官方微博微信等现代传媒手段,广泛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和贴近百姓需求的消防常识宣传,切实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物业服务企业要借助小区宣传栏、橱窗、LED显示屏等开辟固定消防宣传阵地,定期更换消防宣传内容,结合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消防提示、组织疏散演练等开展消防宣传。公安派出所、居(村)民委员会要结合上门走访、入户调查等工作,提醒居民注意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做到“三清三关”(清厨房、清阳台、清楼道,关电源、关燃气、关门窗)。民政等部门要结合孤寡老人、智障残障等特殊群体服务工作,开展“一对一”的消防安全帮扶,落实紧急情况时的救助人员。

  (五)整合应急力量,增强自救能力。要组织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人员、保安、保洁等人员组建志愿消防队伍,配备灭火器、消防水带、水枪、消火栓扳手、救生绳、消防斧等必要器材,明确集结和通讯方式,定期组织训练演练,有效发挥初起火灾扑救作用。有条件的大型居民小区,要依托物管办公用房、保安值班室、消防控制室等建设微型消防站,视情配备消防三轮摩托车、电瓶车及相关器材,作为社区微型消防站的组成力量。要将消防安全纳入治安联防队、保安巡逻队夜间巡查内容,及早发现和处置火情。要倡导“邻里守望”、“十户联防”制度,引导居民进行火灾事故时的邻里互助互救。

  三、职责分工

  各地、各部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统筹推进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是专项治理的直接责任主体,具体负责专项治理的组织实施。公安派出所要依法履行对住宅小区的消防监督检查职责,重点对消防设施、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及物业服务企业、居(村)委员会履职情况进行检查,负责整治情况的收集和档案台账建立。住建部门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将消防安全纳入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管理内容。城管部门负责查处小区内占用消防通道的违法建筑,整治在小区周边消防通道上占道堆物、以路为市、户外经营等不文明行为。安监部门负责对小区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和场所进行排查整治。广电部门负责针对居民家庭的消防公益宣传,对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给予曝光。工商部门负责对小区商业网点领取营业执照的单位进行核查,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重大隐患场所。消防部门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技术指导和情况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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