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坛水字2015(203)》文件要求,为做好2016年度水毁修复工程建设推进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水利工程灾后修复建设处”,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谢晓贤同志任建设处法人代表并兼作领导小组组长,成员:薛杨林任技术负责人,韩国梅任财务负责人。
建设处下设:
综合组:倪泉海
工程组:孙培文 魏敏
财务组:陆冬虎
该建设处专门负责辖区内水毁修复工程,修复资金实行专户使用。
直溪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