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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夏季消防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45X/2016-00024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安全生产 儒林镇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儒政发〔2016〕56号 发布机构 儒林镇
生成日期 2016-07-12 公开日期 2016-08-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夏季消防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夏季消防工作的通知
儒政发〔2016〕56号

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

夏季高温季节,是消防事故的高发期,为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夏季消防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夏季消防工作责任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各企业要切实加强对夏季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夏季高温的特点,认真分析排查单位消防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制定有效的监管措施,务必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全面落实夏季消防工作责任。
     二、抓好防暑降温,确保夏季高温期间消防安全
    各村(社区)及各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夏季高温等季节性特点,切实抓好防暑降温工作。一要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为职工配备充足的防暑降温物资;二要及时对所有移动电器具进行检查检测;三要认真做好防雷工作,应该装设避雷设施的部位要安装到位,要全面检测防雷设施,确保其性能安全可靠;四要加强安全用电管理,防止因突然停电可能引发的事故;五要妥善安排高温期间的职工作息时间和休息场所,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确保职工身心健康;六要认真落实职业卫生防护措施,防止发生职业中毒事故。
三、全面开展检查,认真落实夏季消防防范措施
 1.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针对夏季高温易造成危险化学品挥发、泄漏和爆燃的情况,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落实危险化学品装置和管道的防爆、防雷电、防泄漏等防范措施。完善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通风、降温、防洪、防潮等措施,对露天存放的原材料和产品要采取相应的防水保护措施。
  2.加强用电安全管理。要督促企业职工严格执行安全用电制度和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对用电安全作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电气设备设施的绝缘性能、负荷线路是否老化、是否经防雷检测,移动电器具是否检查检测。对查出的隐患,要落实责任、落实资金、落实措施、落实专人及时整改,确保夏季安全用电。
 3.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全面组织开展对商场、农贸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应急广播、照明设施以及火源、电源的安全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认真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人员疏导措施。
     4.加强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管理。加强对脚手架搭设、大型吊装设施、临边防护等建筑施工设施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坍塌、坠落事故;加强临时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范,防范触电事故的发生;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避免高处坠落、火灾等事故的发生;为职工配置必要的防暑降温设施和物品,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避开烈日高温时段,杜绝疲劳作业。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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