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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补免和消毒灭源行动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45X/2016-00022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医疗卫生 儒林镇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儒政发〔2016〕53号 发布机构 儒林镇
生成日期 2016-07-11 公开日期 2016-07-2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补免和消毒灭源行动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补免和消毒灭源行动的通知
儒政发〔2016〕53号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全年工作部署和夏季防控工作特点,以及灾后恢复生产需要,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补免和消毒灭源行动(以下简称夏防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夏防行动。今夏我区高温多雨,部分地区相继出现暴雨、近期又将出现台风等灾害天气,造成我镇畜禽死亡和圈舍损毁。同时,夏季高温高湿,极易导致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和流行。开展集中夏防行动,是全面落实抗灾救灾措施,实现大灾无大疫的重要举措,是做好畜禽补免和消毒灭源的关键环节。不仅直接关系到夏季动物疫病疫情形势的稳定,而且关系到全年防控目标的实现。要充分认识做好夏防工作的重要性坚决克服畏难情绪和麻痹思想,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强化夏防行动责任制,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全区夏季动物疫情稳定控制。
二、扎实推进夏防行动。为切实推进夏防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作如下要求。
(一)时间要求:710-815
(二)工作要求:
一是科学补免。要大力宣传和依法落实畜禽养殖(场)户的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在抓好重大动物疫病常年免疫的基础上,重点组织做好新补栏和超过免疫保护期畜禽的补免工作,确保应免尽免。要加强日常监管,实行月月巡访、月月补针制度,确保应免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达到规定的保护水平。由我站加强对规模场免疫工作的指导,及时了解和报告免疫中出现的问题,及早研究解决。
二是全面消毒。要认真组织养殖场开展消毒工作,指导和督促畜禽养殖场建立和完善消毒制度,做到定期消毒和突击消毒相结合,严格按照消毒规程进行消毒。注意保持养殖场门前消毒池内药液的有效浓度,雨后或曝晒情况下应及时补充药量,确保消毒实效,及时做好消毒登记。对散养户的畜禽圈舍及环境,要组织养殖户邻里互相帮助,做好消毒,畜牧兽医站加强技术指导工作,使养殖户掌握药液的配比浓度和喷洒质量,确保消毒效果。畜牧兽医站指导和督促农贸市场建立和完善消毒制度,严格按照消毒规程进行消毒。全面落实轮流休市、定期消毒制度,参照《禽类交易市场消毒指南(试行)》,指导和监督禽类交易市场主办方切实组织活禽经营摊户,每日开展消毒、清洗,休市期间彻底清场消毒等措施。
三是加强养殖指导。畜牧兽医站要认真指导畜禽养殖场做好夏季畜禽的饲养管理。搞好环境卫生,保持环境清洁,做好防暑降温,保持棚舍通风换气,保持合理饲养密度,保证畜禽活动空间,大力宣传和推广全进全出的饲养模式,实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养殖场的圈舍实行专人专舍管理,相关人员自觉做到不擅自相互串舍,非生产人员不擅自进入生产区。
    四是加强应急管理。各村要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村应急工作的队伍建设,提升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能力。保持高度警惕,一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确保做到早、快、严、小,坚决防止疫情扩散。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强化组织领导,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消毒工作不留死力。保持高度警惕,一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确保做到角。我站组织好所需疫苗、消毒药等各类防疫物资。同时,严格执行疫苗的储存、运输、使用等管理规定,减少浪费,杜绝随意抛弃疫苗等现象的发生。适时组织夏防行动督查,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结果为各村年度考核依据之一。
联系人:徐文虎   电话:15195052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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