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市金坛区爱卫会《关于印发<2016年常州市金坛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方案>的通知》(坛爱卫〔2016〕4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区国家卫生城市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城市卫生管理机制,形成“责任全覆盖、管理无缝隙”的城市卫生管理格局,完善基础设施,加强长效管理,创造整洁有序、健康宜居的城市环境,不断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水平。
二、主要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改阶段(3月中旬)
3月15日前,局制定并下发《2016年常州市金坛区城市管理局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实施方案》。
(二)常州市级明查暗访阶段(3月下旬)
各科室、各单位对照复查迎检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组织全面排查,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措施,营造复审迎检氛围。期间,局督查考核组将定期与不定期进行检查督导。3月25日前完成各自复查迎检整改任务,3月底做好常州市级明查准备工作。
(三)省级复审阶段(4月份)
4月份,省爱卫办将组织相关部门专家组成省级复审考核组进行复审考核。
(四)整改提升阶段(5-7月份)
省级复审考核后,各科室、各单位对照常州市爱卫会通报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局督查考核组将组织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并形成材料上报。
(五)国家复审阶段(8-11月份)
国家复审以暗访检查为主。
各科室、各单位要结合常州市城市综合管理长效考评工作标准保持长效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组织开展公益宣传,营造氛围,动员和发动城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参与巩固创建成果活动。同时,进一步查找问题,落实整改,不断巩固提高创建成果。
局督查考核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并通报情况。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区分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和《国家卫生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要求,卫生城市复审检查涉及城市管理的内容包括:市容环境卫生状况,病媒生物防制,农贸市场,建筑工地,“城中村”及城乡接合部卫生,市民对城市卫生及管理的满意度等指标。各科室、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见附表)。
四、组织机构
成立区城市管理局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及3个专业工作组。
(一)区城市管理局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樊玉定 潘国康
副组长:陈 旭 殷金林 沈菊才 姜秋生 童国云
周建华
成 员:黄国庆 王正祥 孙 斌 刘宏宾 吴 平
顾 红 汤华伟 强海胜 邓 昀
(二)区城市管理局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三大专业组
1、市容秩序组:
组 长:黄国庆
成 员:刘宏宾 咸 涌 周永俊 陆卫林 滕云俊
陶 骁 邓 昀
2、环境卫生组:
组 长:王正祥
副组长:强海胜
成 员:曹春华 王金宁 徐伟炳
3、督查考核组:
组 长:吴 平
副组长:杨福顺
成 员:赵 洋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工作原则,为推进复审迎检和爱国卫生工作,局成立领导小组和3个专业工作组,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并保持长效。
(二)宣传引导,全面发动。各科室、各单位要加大管理和执法工作中的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卫生文明意识,充分调动各方力量,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机制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强化整改,严格督查。各科室、各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严格对照2016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任务分解表,在所属职责范围内组织进行自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迅速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局迎检工作督查考核组加强组织协调,根据工作进度组织对各有关部门工作组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定期召开通报会,部署落实整改工作。
(四)资料齐全,建档归档。各科室、各单位必须按照责任分解表的任务,在完成现场准备的基础上,做好资料台账的收集分类归档工作,确保台账资料齐全。
各科室、各单位要精心组织,通力合作,条块联动,共同努力,全力完成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城市管理方面的任务,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巩固提升我区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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