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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国土资源局金坛分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14139038/2016-00004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体裁分类 报告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国土局
产生日期 2016-03-28 发布日期 2016-04-28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常州市国土资源局金坛分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常州市国土资源局金坛分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今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紧紧围绕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有效推进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中心国土资源所(分局),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部门按职责要求分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具体事宜,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分工负责的组织网络。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工作的有效落实,我局制定了《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制度》,建立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信息发布登记制度》等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一事一审”,确保信息发布做到“先审查、后公开”。

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方面,及时更新了目录和指南,主动公开信息基本符合时效要求,内容完全符合法定范围,各类信息做到分类清晰、体系完善、内容完整,全面系统。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方面,做到及时受理登记,公开内容标准,审核、答复符合规定要求。

三、不断扩大公开范围

重点公开了关系到社会民生问题的土地征用过程中的相关政务信息。如建设用地预审和审批结果、征地公告的公开情况、征地补偿安置相关信息的公开情况、涉及征地的相关政策法规的公开情况等。其中土地补偿安置中的重点内容:(一)集体经济组织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二)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三)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五)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尽量把能公布的内容全部公布到位,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我局坚持便民、为民的原则,及时地将各业务类公告、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编目和发布。截止20151231日,在金坛区电子政务平台和金坛区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635条。其中国土局门户网站发布部门动态信息数271条,征地公告24条,征地补偿安置公告79条,用地预审8条,用地审批结果24条,征地告知书19条,一书四方案19条。

四、依申请公开工作

为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局在门户网站专门设立了依申请公开专栏,该栏目分依申请公开的制度、申请表、工作流程及相关信息查询四个子栏目,以便申请人更加快捷的进行依法申请信息公开。同时,我局建立了办公室受理流转、综合协调,各有关业务科室调查答复,法规科初审,分管领导审查并报主要领导审核,办公室统一对外回复的工作机制。

截止20151231日,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56件,依据《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我局均在法定的答复时间(15个工作日)内对上述来件予以了答复,少量需要延期答复的,我局也依照《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2款作出延期答复的通知,并于通知发出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

五、征地信息公开工作

(一)建好专栏网页。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429号)要求,我局对门户网站进行了布局调整,就征地信息公开的有关内容进行栏目优化,在“政务公开”栏下“用地审批”子栏目中,对已有的“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公告”、“用地预审”、“审批结果”进行补充完善,按照要求增设了“一书四方案”及“征地告知书”两个二级子栏目,使征地信息查询更加清晰明了。

(二)征地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1511日至1231日期间,我区经审批用地共计24个批次,分别为:川气东送江苏配套管线一期工程金武管道工程项目(金坛)、川气东送工程金坛地下盐穴储气库工程项目、开发区至常州连线(金武扩建工程)、新建S340至丹金溧漕河指前港连接线工程、金坛盐矿集疏运工程项目(金茅路)、金坛市长荡湖水厂及配套管网项目等9个独立选址批次和8个挂钩批次及7个村镇批次。上述24个批次的征地告知书、一书四方案(村镇批次为一书三方案)以及批后的征地公告和补偿安置公告,均按要求在我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中对应的子栏目予以了公开。

(三)主要做法和取得成效。一是建立了较为完备的信息查询平台。为完善征地信息查询制度,方便群众查询征地信息,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我局依托门户网站建立了征地信息主动公开专栏“用地审批”,对依法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在网站上进行公开,公众可根据需求自行登录网站查阅相关征地信息。二是推行政务公开,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为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让被征地农民对征地补偿和保障政策有知晓权,我局除将近年来的上级下发和本区出台的征地补偿和社会保障等文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外,还会同人社、财政等部门组织开展征地保障政策培训,或应基层政府和行政村的要求,多次深入基层进行政策解读,让基层基层干部和群众更加了解政策,有利于政策的贯彻落实。

(四)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一是信息公开不及时。信息公开延时主要表现在征地公告和补偿安置公告两个方面。由于审批文件下达时间和批文打印时间存在时间差,所以公告时间和政府领导审核盖章的时间也会滞后,造成个别公告的时间并不能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在批文下达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公告的网上公开。二是公开的信息查询不方便。征地信息公开的方式不统一,有的是直接公开征地相关信息内容,有的是需要以附件链接的方式下载后方可查阅,这主要是文件上传操作方式不一致造成的,对查询者不是很便捷,查询者有时需要从整个年度的里面找寻自己需要查询的一条信息。三是宣传不到位。很多依法申请公开的信息都属于主动公开内容,我局网站上都可以查询,但是申请者却不知道,认为行政单位未按要求进行公开,使部分申请者对征地行为总持怀疑心态,以为政府是暗箱操作,违规征地。

针对以上存在不足,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完善公开信息。对于未按要求公开的信息,如1999—2008年期间应当公开而未公开的征地信息等,以保证征地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二是完善关键词搜索功能。目前信息征地公告、征地告知书的标题一般都是以文号公开,这对于不清楚内容的查询者来说查询较为不便,拟将公告中的关键词如批次名,村组名等放在信息公开的标题中,以便于查询。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门户网公开有关信息公开的规定,做好征地前告知等方式加大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提高被征地群众的知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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