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区民防局关于在民防系统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已经局党组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常州市金坛区民防局
2016年11月28日
金坛区民防局关于在民防系统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年——2020年)
法治宣传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要前提和基础,也是各级国家机关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金坛区关于在民防系统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七五”普法规划)。
一、总体目标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通过“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创新普法宣传形式,进一步健全民防普法宣传教育机制,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结合民防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民防普法宣传教育,突出针对性、可操作性,着力打造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法治宣传教育新模式,扎实抓好重点领域、重点法律法规的专题宣传和专题培训,实现“三个明显提升”,即民防系统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明显提升;民防系统行政权力与责任的透明度明显提升;民防系统依法行政水平和执法能力明显提升。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五位一体”和“四个全面”的总体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第七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精神,紧扣我区“十三五”民防建设发展的目标任务,加快转变民防建设发展方式,以习近平主席在会见第七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代表时重要讲话为根本宗旨,坚持人民防空为人民,不断提升履行使命任务能力,提高防空袭斗争能力,有效履行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职能使命,铸就坚不可摧的护民之盾,着力建设强大巩固的现代人防体系,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金坛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原则。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需求导向,服务群众;坚持实践引领,学用结合;坚持落实责任,协同推进;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实效。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民防系统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生动实践,使干部职工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宪法学习宣传。在民防系统全面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积极参加每年12月“全市法治宣传月”,深入“12·4”国家宪法日及“宪法进万家” 系列主题教育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
(三)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推动全区民防系统在党的领导下,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扎实开展宪法相关法和有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诚信守法经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和公正廉洁执法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民防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人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促进社会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民防系统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全系统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五)深入学习宣传促进全区民防建设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谁执法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局属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条块责任与互联互动相结合、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普法宣传和促进社会治理相结合、普法宣传和执法办案相结合,主动将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落实普法工作部门主体责任。深入开展民防建设、民防管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国防教育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教育,促进全市民防事业科学发展,为服务好、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保障。
(六)努力打造法治文化建设民防品牌。坚持把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为创新和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全系统干部职工普法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教育、熏陶、示范、引导作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通过加强全区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金坛区民防科普教育馆建设,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使法治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起来,丰富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着力打造法治文化建设民防品牌。
四、对象和要求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在全市民防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执法人员为普法教育的重点对象。
(一)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培养法治意识的关键。对分管领域涉及的法律法规做到“通”,对履行职责需要的法律法规做到“精”,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用法律规范个人行为和职务行为;全面深化述职述廉述法制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要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将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每年局党组班子成员集体学法次数不少于3次,行政执法人员及法制联络员法律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15天。(责任科室:综合科、工程科等有关科室配合。)
(二)坚持抓好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积极采取多种形式,扎实开展民防系统所属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每年参加法律知识更新教育不少于6天,进一步落实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扎实推进企事业职工普法教育,引导职工遵纪守法,切实增强干部职工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和诚信守法的观念,努力提升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水平。(责任处室:综合科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三)坚持夯实普法基础,深入推进基层法治实践活动。继续推进“人防法律法规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网络”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每年至少开展1次专题普法活动。每年结合“民防社区工作站”和“9·18”防空警报试鸣等时机,开展“民防文化进社区”、“民防知识教育进党校体验教学”、“防空紧急疏散”等现场宣传教育活动,通过面对面、零距离的普法宣传方式,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市民、青少年学生自觉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进一步丰富法制宣传的形式与手段,选取市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和内容,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公众、贴近生活。将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传授法律知识、培育法律意识、传播法治理念。(责任处室:综合科牵头、工程科、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处等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四)创新民防普法形式,积极壮大普法队伍。在全区民防青年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的基础上,坚持多元共建共享、融合发展理念,积极引导行政执法人员、法制监督人员、法制联络员等骨干力量加入志愿者队伍。在开展民防普法知识竞赛以及普法动漫、摄影、书画作品展等活动的同时,充分利用区民防局官方政务微信、民防信息发布平台、民防科普教育馆等载体,扩大民防普法宣传的受力面和影响力,强化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积极创新更多形式多样的普法手段,提高民防普法实效。(责任处室:工程科牵头,局各部门配合。)
五、实施步骤
全区民防系统“七五”普法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根据上级要求,联系实际制定全系统五年普法规划,健全工作机构,落实人员和教材,完善保障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并制定的“七五”普法规划和责任分工方案报常州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至2020年上半年。根据“七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要求和区下发的年度工作要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分解目标任务,强化保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2018年开展迎接省民防局、市民防局中期检查工作。
考核验收阶段:2020年下半年。完成对“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开展评优评先活动,及时完成所有“七五”普法台账的收集、汇总与上报工作。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实施“十三五”民防建设发展规划的重要保障。要充分发挥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作用,定期召开会议,认真谋划和部署重点任务,落实工作经费,及时消除制约普法宣传的体制机制障碍,确保普法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为我局实现“十三五”时期民防建设发展目标保驾护航。
(二)明确普法职责。加强普法工作队伍建设,加大指导、协调、督查的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做到机关干部学法与开展普法宣教工作相结合,自学与集中辅导相结合,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活动,使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基层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
(三)强化考核评估。要将普法责任纳入局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加强对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健全激励机制,认真开展“七五”普法中期和总结汇总上报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确保“七五”普法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四)落实经费保障机制。认真落实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根据工作需要和民防发展情况,各单位要结合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实际,安排落实相应的专项经费,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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