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教育培训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执行。
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
2016年6月20日
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教育培训实施方案(试行)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警务辅助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教育培训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警务辅助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根据《金坛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按照2016年全区公安重点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教育培训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服务公安中心工作为主线,以服务基层实战为导向,以提高能力素质为重点,按照“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用”的原则,不断提升警务辅助人员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全面推进警务辅助人员队伍正规化建设。
二、培训对象
本教育培训实施方案适用于全区各级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是组织实施教育培训与岗位考核的基本依据。
三、组织领导和保障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警务辅助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分局政治处辅管科负责全局警务辅助人员日常教育培训工作的统筹部署、协调指导、督查落实和制度规范等工作。各用工单位要精心制定培训计划,切实担负起教育培训主体职责,落实好本单位警务辅助人员日常教育培训工作,确保教育培训工作正常开展。各警种专业部门要做好本条线单位警务辅助人员相关业务技能的培训、指导、督促和检查工作。
(一)政治处辅管科
1.负责制定全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制度,编写教育培训实施方案;
2.规划、部署、指导、检查全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3.组织分局机关部门(交警大队、巡特警大队除外)警务辅助人员初任培训,建立健全相关教育培训档案,同时根据全年推进重点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开展专门业务和知识更新培训。
(二)各警种部门
1.制定本部门警务辅助人员教育培训方案,组织编写各岗位的专业教材;
2.组织、指导本部门警务辅助人员教育培训工作,部署落实年度教育培训任务;
3.对本部门警务辅助人员教育培训活动进行检查考核,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档案。
(三)基层派出所
1.组织本单位警务辅助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统计、上报教育培训任务落实情况,拟定本单位警务辅助人员教育培训进度表,建立健全警务辅助人员教育培训档案;
2.管理使用本单位警务辅助人员教育培训器材、教材;
3.组织实施本单位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练兵和考核评比活动。
四、培训方式和时间
警务辅助人员的日常教育培训方式主要包括四类:
(一)初任培训。对新招录的警务辅助人员,必须进行不少于三天的初任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其中,分局机关部门(交警大队、巡特警大队除外)警务辅助人员的初任培训,由辅管科组织实施;交警大队、巡特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的初任培训,自行组织实施。
(二)专门业务培训。各单位要定期开展专门业务培训,组织技能考核和比武竞赛等活动,检验培训效果,促进业务培训。警务辅助人员的专门业务培训,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开展。
(三)知识更新培训。对在岗的警务辅助人员,各单位应定期组织知识更新等轮训,每人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五天。知识更新培训,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开展。
五、培训内容和科目
警务辅助人员日常教育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基础理论、基本体能、基本技能、岗位技能四个方面:
(一)基础理论
主要包括政治理论、公安常用法律法规知识、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群众工作、处置突发事件等科目(详见附件)。
(二)基本体能
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规定的内容实施,适用于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和伤残的警务辅助人员(详见附件)。
(三)基本技能
主要包括队列训练、公安窗口服务规范、协助调解治安纠纷、徒手防卫与控制、心理行为基础及训练等科目(详见附件)。
(四)岗位技能
岗位技能由各单位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特点,自行设计制定训练科目和合格标准。
六、相关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警务辅助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到教育培训工作是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提高警务辅助人员履职尽责能力的有效途径。全区各级公安机关要把警务辅助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领导,科学谋划,严密组织,确保教育培训工作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单位要按照分局部署要求,迅速研究制订本单位2016年度警务辅助人员教育培训实施方案和计划,各单位教育培训实施方案和计划请于6月30日前报政治处冯恺邮箱。
(二)明确职责分工。分局明确各单位政工主官为警务辅助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第一责任人,并确定一名班子成员主抓此项工作,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监督、有考核。辅管科负责对各单位警务辅助人员培训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同时负责组织实施分局机关部门警务辅助人员的初任培训,分局机关部门警务辅助人员的专门业务和知识更新培训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实施;交警大队、巡特警大队自行组织实施警务辅助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同时,辅管科处将根据全年推进重点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开展专门业务和知识更新培训。
(三)完善工作措施。各单位要切实加强警务辅助人员教育培训专职教官队伍建设,可在本单位或外单位选聘具有丰富实战经验和一定教学能力的领导干部、民警或警务辅助人员业务骨干作为兼职教官,具体担负警务辅助人员教育培训工作,以有效提升全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队伍综合素质。各单位要根据自身条件和业务特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广泛的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练兵和比武竞赛活动,来检验培训效果,从中培养和发现一批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业务标兵和能手,交流经验做法,破解工作难题。
(四)严格培训考核。各单位要结合分局要求和岗位工作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全年教育培训工作。警务辅助人员个人教育培训成绩将作为技能等级晋升、职务聘任、评先评优、入党入团、续签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之一。教育培训考核成绩不合格的,当月考核为不合格,取消当年技能等级晋升、职务聘任、评先评优、入党入团资格,经补考成绩仍不合格的,当年考核为不合格,予以解聘或退回劳务派遣机构。
(五)确保取得实效。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警务辅助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认真做好教育培训和相关考核记录,完善建立警务辅助人员教育培训和考核考试台账,分局将通过抽查和年度绩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单位警务辅助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对制度不健全、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情况将及时通报,并计入年度政工绩效考评。 附件:
关于印发《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教育培训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