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厅、常州市局关于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各项工作措施,区局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了《全区公安机关服务发展6项措施》《全区公安机关服务群众8项措施》《金坛区公安局服务基层6项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金坛区公安局
2016年3月8日
全区公安机关服务发展6项措施
1.服务清单化。根据常州市局编制的全市公安机关服务企业工作目录和责任清单,完善我区服务企业企业职责清单,明确公安机关便利企业、防范宣传、安全指导等内容和服务措施,落实责任部门。利用警种部门微信、微博、QQ、网站等平台资源,向全区企业推送公安机关服务企业内容清单,公布“服务办”服务企业热线、“警企零距离”微信公众号和服务企业专栏网址,方便企业咨询求助。
(责任部门:区局“服务办”各成员单位)
2.服务一体化。把“互联网+”与传统公安行政服务有机融合,推进网上网下服务一体化,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网上服务、掌上服务。在企业与职能警种间建立供需交换平台,探索上线“掌上警务”,推动“互联网+公安服务”落实落地。成立由治安、刑警、经侦、科信、消防、出入境等部门联合组成的安防服务专家组,为企业提供“打包”上门服务,实现程式化指导,打造警企安防共同体,整合企业安保资源,推动全区重点企业平安创建上新台阶。
(责任部门:区局“服务办”各成员单位)
3.服务新领域。探索成立公安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中心,经常性对企业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保守商业秘密、防范职务犯罪的培训指导和法律咨询。主动收集侵犯我区企业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的案件线索,及时固定证据、立线侦办、追赃挽损。对企业重大决策和重要岗位提供风险评估,按企业需求对重大经济活动合作方进行征信查询,提高企业经济活动安全系数。
(责任部门:刑警、经侦、网安大队)
4.服务新平台。依托工商联服务企业平台,建立定期对接征询工作机制和服务企业联络员制度,分级建立企业微信群,公布公安服务清单,发送公安部门服务企业措施和防范预警信息,扩大宣传面,提升影响力。利用工商联组织召开的例会、培训会,同步开展法制宣传培训和服务对接。
(责任部门:治安、法制大队)
5.服务新常态。落实好省厅《服务群众8项改革措施》,把为重大项目、星级企业提供专属优质服务作为公安机关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工作的新常态。由区局党委成员亲自挂钩负责5个重大项目和14家星级企业,明确重大项目公安方面服务需求、责任部门和时序进度,做到“一项目一专班”“一项目一清单”,为重大项目量身定制联合并批、分期办理等个性化服务。将重大项目涉及的外籍人士、高层次人才等全部纳入VIP服务对象数据库,提供优先服务、跟踪服务。深化新一轮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好社会视频图像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全面提升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周边治安防控水平。
(责任部门:区局“服务办”各成员单位)
6.服务新速度。精简出入境、人口管理、消防等部门审批受理材料,简化禁毒、消防等部门审批办证程序,将技防审批纳入“三合一”平台流转,完善行政许可“重大项目会办室”绿色通道,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跟踪督办,最大限度为重大项目赢时间、增效率。
(责任部门:治安、交警、刑警、出入境、消防大队)
全区公安机关服务群众8项措施
1.搭建 “微警务”移动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7月1日前,完成全区公安机关“微警务”建设,并上线运行。依托微信公众号和手机等移动上网终端,将户籍、交管、出入境等办事办证项目以及非紧急报警求助、违法犯罪举报、政策咨询、防范宣传、警务公开等实现在线办理,为群众提供便捷、周到、高效的“掌上服务”。
(责任单位:网安大队)
2.进一步放宽户口迁移政策。自3月1日起,简化华侨恢复户口登记手续,已注销户口的江苏籍华侨回到金坛工作、生活的,符合现住地落户条件的,可在现住地直接恢复户口。放宽亲属投靠户口迁移范围,父母双亡的未婚子女可以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双亡的成年人,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可以投靠本人;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的,另一方和未婚子女可以投靠现役军人的父母;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的,其父母可以投靠另一方;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双方父母与军人的子女可以相互投靠;岳父母、公婆与女婿、儿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可以相互投靠。放宽大学生户口迁移条件,大中专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可办理一次户口从原籍迁入学生集体户,也可申请将户口从学生集体户迁回原籍或迁入本人合法稳定住所,原籍地不在金坛的,按常州市外迁入政策办理。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对外嫁我区无户口妇女的户口解决,统一由现住地派出所调查发函,按调查材料报批解决;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凭《出生医学证明》申报登记户口;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向签发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换领户口迁移证件,凭补领、换领的户口迁移证件办理户口迁移登记;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年满14周岁私自收养子女未办理收养登记的,凭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事实收养公证,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尚未办理户口登记的,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无法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的,凭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经派出所调查核实后办理户口登记。
(责任单位:治安大队)
3.优化车辆号牌办理服务。优化机动车号牌网上自选,主动对接常州交警支队“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做好全区机动车车主在公布的机动车号牌号码段内自主编排机动车号牌号码,办理各类小型汽车新车上牌。做好进口机动车、中型以上客车登记备案等业务办理。做好汽车4S店“带牌销售”,方便群众购车后就近办理新车注册业务。
(责任单位:交警大队)
4.优化机动车检验服务。在全区建制镇交警中队、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二手车交易市场等,设立免检车辆检验合格标志领取点,方便群众就近领取。按照“预约办理、上门服务”的方式,对特殊类型车辆集中使用单位、查验业务量较多的企业,上门办理机动车查验业务。
(责任单位:交警大队)
5.优化驾驶人服务管理。对接常州交警支队,做好机动车车主、驾驶人可登录江苏银行网上银行或手机APP,查询交通违法电子监控记录,对适用简易程序且不作记分处理的200元以下罚款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助处理并缴纳罚款等互联网业务工作。年内,向驾校推广机动车驾驶人体检系统,实现驾驶人考试报名、预录入、体检“一站式”服务。
(责任单位:交警大队)
6.推进出入境办证点窗口前移。开展出入境派出所受理点建设,以直溪所为试点,强化设备采购、外观标识、系统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等工作,6月30日前,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在建制镇推广,对获得居住权的外籍人才创新实施“五星级”服务举措。
(责任单位:出入境管理大队)
7.缩短易制毒化学品审批办理期限。将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申请审查周期,缩短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网上申报购买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审批办结期限,缩短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刑警大队)
8.优化消防许可备案审批服务。取消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建设工程消防备案;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消防备案的抽查比例从99%降为50%,其他建设工程的备案抽查比例从10%降为5%;对消防行政许可和备案申请受理过程中,申报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由受理单位登记保存已经符合要求的申报资料,待资料补齐后正式受理;在实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依法需要提供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的,只需提供消防产品市场准入证明文件和出厂合格证即可。
(责任单位:消防大队)
金坛区公安局服务基层6项措施
1.完善从优待警措施。建立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常态化选拔晋升配套制度,向基层一线倾斜。广泛开展警营恳谈活动,组织政工纪检干部逐级谈心,畅通民警反映问题和提出意见建议的渠道。加强关爱民警,着力解决民警个体性困难。对大病、特困、因公负伤民警及其家庭和因公牺牲、病故民警家庭加大补助、救助、抚恤、慰问力度。
(责任单位:政治处)
2.加强非警务警情分流力度。加大非紧急求助类警情、移车警情、纠纷类警情、轻微交通事故分流和无效警情终止派单的“四分流一终止”工作力度,提高服务效率,提升群众满意度。
(责任单位:指挥中心)
3.拓展鉴定、账户查询、毒品案件侦办绿色通道。 实行DNA专业检验鉴定24小时受检制度,DNA检验24小时内反馈结果。法医、痕迹及图像处理实行24小时咨询畅通。统一负责全区入所审查人员的指(掌)纹和足迹信息比对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指纹查询比对结果2小时反馈、倒查比对结果4小时反馈。建立电子渠道查询银行账户的绿色通道,面向全警开展网上查询服务。牵头组织重特大毒品案件侦办,完善与重点毒源地广东、四川等地公安机关的缉毒执法协作机制,对跨区域贩毒案件,及时上报市局禁毒部门请求协助。
(责任单位:刑警、经侦大队)
4.强化配侦部门技术支撑服务。建设网安电子数据检验鉴定中心,配强电子数据取证设备,规范电子数据取证流程,改善电子数据取证环境。组建视频图像专业处理研判队伍,配合基层做好大要案件视频侦查工作。
(责任单位:网安、刑警大队)
5.提供执法服务保障。强化疑难案件执法监督委员会通案制度,会同案审等部门完善专家会诊等执法服务保障;继续做好涉毒涉赌等案件的法律支撑和指导工作,规范案件办理;以“教育和处罚相结合”为基本原则,协同案审等部门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办理。
(责任单位:法制大队)
6.切实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加大对重大侵权案件的核查、督办力度,实现对侵权案件的依法从严快处,积极落实被侵权民警的抚慰金制度和澄清正名制度。强化对重大维权事项的研究协调,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剖析,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侵犯警权案(事)件发生。
(责任单位:督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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