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墙材革新和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拟定墙材革新和发展散装水泥的发展目标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负责开展多部门协调合作,促进、指导共同做好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与推广节能建筑工作。
负责对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的宣传,引导公众使用新型墙体材料,鼓励和支持新型墙体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推广应用。
负责对墙体材料生产、使用情况实施监督管理,做好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申报,受理有关举报和投诉。
负责建筑工程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使用情况的现场检查和验收工作。
负责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收、返退和使用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推广应用,组织推进施工现场禁止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的工作。
接受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职权范围内的委托,根据《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对生产、销售和使用粘土实心砖、粘土空心砖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切实推进全区的“禁粘”工作深入发展;根据《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具体实施对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质量的监管,对违规工程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切实推进全区的“禁现”工作深入发展。
负责墙材革新和散装水泥工作总结、表彰奖励、技术培训、工程应用示范试点、信息交流和目标责任管理工作。
负责对镇(区)墙材革新工作和发展散装水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
负责区政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和上级墙改、散装水泥管理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