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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金坛区规划局主要职责
索引号 01414112-X/2016-00016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规划局 机构概况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16-07-27 公开日期 2016-07-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常州市金坛区规划局主要职责
 
常州市金坛区规划局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结合我区实际,拟订我区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城市总体规划(含各专项规划)、城乡统筹规划的组织编制工作;组织编制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和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协调组织编制镇规划、村庄规划;依法审核、审批或上报审批各类城乡规划;参与编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等。

  (三)参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审核市域范围内的涉及全局性的重大建设项目和重要基础设施的选址定点。负责全区建筑工程、市政道路、工程管线、桥梁、涵洞、绿化、小品、城市雕塑、户外广告和室外建筑装修等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负责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规划审查和核准;负责《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简称为“一书三证”)核发、验线以及规划竣工核实等批后管理工作;负责规划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类规划方案竞选工作。

  (四)负责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用途以及容积率等规划论证、管理工作;负责招、拍、挂土地的规划条件拟定;参与制订土地开发供应计划。

  (五)按照区政府行政执法规定,负责城乡规划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区城乡建设规划执行情况,负责违法建设技术论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建设行为。

  (六)负责区城乡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城乡规划设计、测绘行业的业务管理工作。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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