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统一部署要求,为全面彻底排查整治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苏安电〔2016〕3号)和《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深入开展的通知》(苏安办电〔2016〕17号)精神,金坛区水利局决定从2016年12月19日至2017年2月10日,在全系统范围内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抓好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发生的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教训,按照国务院、省、市、区的统一部署,在前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基础上,继续在全系统范围内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主要任务
(一)检查重点。检查要覆盖全系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水利工程设施和在建水利工程建设等项目。
(二)整治问题。整治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执行,现场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管控、关键设施装置安全运行维护不到位等问题;重点整治安全监管失之于软、失之于宽,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不严格等问题。
(三)防控措施。各单位是否落实冬季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和工作部署;是否按照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要求,深入研究本行业领域事故规律特点,组织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方法和步骤,落实责任部门,构建推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是否开展风险普查和辨识评估,实施风险分类和等级确定,是否明确重大危险源管控措施,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实施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对建设项目要从规划设计入手,查安全规范、查制度落实、查安全投入、查安全培训、查现场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检查责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水利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钱为民任组长,刘海明、陈荣斌、朱网富、徐小龙、张建成、刘海祥、王卫国、陈俊任副组长,局有关单位和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小组办公室设在区防办,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各有关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切实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要迅速制定方案,全面动员部署,有力有序推动专项行动扎实开展。
(二)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全面彻底、周密细致地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及时上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单位要层层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对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开展反复督促和检查。
(三)突出问题整改,严格督查检查。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对检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同时,要举一反三、抓住不放,组织“回头看”,实行检查、整改、验收管理。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整改结果要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各有关单位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水利局,并做好跟踪督导。要组织专门力量,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基层、沉到一线,开展全方位、全过程检查,保证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严格监管执法,严厉处罚问责。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责任,以铁的手腕抓治理、铁的纪律抓执法,坚决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在专项行动期间,对因责任不落实、整治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导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不仅对有关单位相关责任人从严从重追究责任,同时还严肃追究有关责任部门的责任。
(五)广泛宣传发动,强化教育监督。各有关单位要广泛发动,教育引导水利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要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专项行动,组织各类专家参与指导隐患排查整治。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举报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于2016年12月25日前,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2016年12月29日前,报送专项行动阶段性总结;2017年1月18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龙山枢纽建设处需增报专项行动方案。
联系人:曹云杰
电 话:82822305、1891581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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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水利局
2016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