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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河道清障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070/2016-00040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水利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防指字〔2016〕29号 发布机构 水利局
产生日期 2016-05-24 发布日期 2016-06-20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决定对全区镇级以上河道开展防汛清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开展河道清障工作的通知
坛防指字〔2016〕29号

  根据国家气候中心和江苏省气候中心的汛期气候趋势预测,今年长江中下游流域降水偏多,出现洪涝灾害的可能性较大,我区地处长江下游,海拔低、水网密集,防汛形势严峻。为做好今年防汛工作,确保河道行洪通畅,巩固2015年全区河道鱼罾鱼簖清除工作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决定对全区镇级以上河道开展防汛清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障范围及内容:全区所有镇级以上河道内的鱼罾、鱼簖、围网等行洪障碍物。

  二、各镇(街道)要树立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准备,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排查辖区内河道设障情况,明确清障重点。

  三、望各镇(街道)接本通知后,迅速组织相关力量,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制定清障方案,加大防汛清障力度,确保在2016年6月10前完成全部清障工作,并将清障情况与成果于6月15日前书面上报区防汛防旱指挥部。

  联系人:于亮亮     联系电话:82838825

  特此通知

  常州市金坛区防汛防旱指挥部

  2016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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