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水利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系统实际情况,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建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联络督导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络督导组成员及联系单位
第一组:
组长:刘海明;联络员:张芸;联系单位:江苏圣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总支。
第二组:
组长:陈荣斌;联络员:陆悦;联系单位:常州市通灵机械有限公司党支部。
第三组:
组长:朱网富;联络员:张静;联系单位:区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党支部。
第四组:
组长:刘海祥;联络员:王丽云;联系单位:区水利勘测规划设计室党支部。
第五组:
组长:王卫国;联络员:李玲;联系单位:局机关第一党支部。
第六组:
组长:张建成;联络员:刘国华;联系单位:局机关第二党支部。
第七组:
组长:姚锁洪;联络员:陆燕;联系单位:局老干部党支部。
二、工作职责
1.局党委联络督导组成员及局党员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认真按照《区水利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加强自身学习的同时,严格做好联系点党支部(党总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指导、检查工作。
2.要按照局党委“两学一做”推进计划的要求,通过专题调研、参加会议等方式,到基层党支部(党总支)讲1次党课、作1次学习交流发言,并认真听取联系点党支部的工作汇报,检查相关基础资料,对阶段重点工作进行点评和安排;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参加所在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参与党员民主评议,发挥好表率作用。
3.各党支部(党总支)每月要将本单位(部门)“两学一做”的学习教育情况向联系领导进行一次汇报,及时汇报本单位(部门)“两学一做”进行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积极争取支持和指导,提出意见和建议。
中共常州市金坛区水利局委员会
2016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