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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常州市金坛区儒林镇2015年度水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014139070/2016-00017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体裁分类 批复 组配分类 其他 水利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水字〔2016〕15号 发布机构 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16-02-03 公开日期 2016-03-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常州市金坛区儒林镇2015年度水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关于常州市金坛区儒林镇2015年度水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坛水字〔2016〕15号

  儒林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2015年度儒林镇今冬明春水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的报告》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方案所报建设内容。儒林镇2015年度水毁修复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共达标千亩以上圩堤2处,总长度0.7公里,其中柚山北圩0.2公里、湖头北圩0.5公里;消险加固柚山南圩千亩以上圩堤1处,1.4公里;加固峙玕洪湖圩千亩以下圩堤1处,1.5公里;拆建杨家闸站1座。

  二、工程总投资378.17万元,其中圩堤加固投资184.35万元,其他建筑物投资193.82万元。根据区政府有关规定,区级补助276.56万元,镇级配套101.61万元,补助资金在通过区级验收后下达,实行镇级财政报账制,不足部分由你镇自筹解决。

  三、实施方案需按照《金坛区儒林镇2015年度水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审查意见》(详见附件)进一步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实施方案报区水利局备案。

  四、项目建设管理要严格按照《常州市水利局关于加强农村圩堤达标建设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常水农〔2013〕17号)和《区政府办公室关于今冬明春水利工程灾后修复工作的意见》(坛政办发〔2015〕111号)等要求执行,并按要求在2016年5月31日之前完成工程建设并投入运行。

  附件:金坛区儒林镇2015年度水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审查意见

  常州市金坛区水利局         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

  201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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