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政府部门 > 水利局 > 业务工作 > 内容
 
信息名称 常州市金坛区水利局关于《关于成立金坛区薛埠镇塘坝达标建设管理处》的批复
索引号 014139070/2016-00015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体裁分类 批复 组配分类 其他 水利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水字〔2016〕11号 发布机构 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16-01-29 公开日期 2016-03-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常州市金坛区水利局关于《关于成立金坛区薛埠镇塘坝达标建设管理处》的批复
 
常州市金坛区水利局关于《关于成立金坛区薛埠镇塘坝达标建设管理处》的批复
坛水字〔2016〕11号

  薛埠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成立“金坛区薛埠镇塘坝达标建设管理处”的申请》(薛政字〔2015〕第81号)已收悉,根据《常州市水利局 财政局关于2015年市级农村水利补助项目立项(第一批)的通知》(常水农〔2015〕61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金坛区薛埠镇塘坝达标建设管理处”(以下简称“建设处”)作为薛埠镇塘坝达标建设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行使项目法人职责。

  二、同意由章成荣任建设处主任,法人代表。张文斌、各相关村书记为副主任,薛小荣、刘锁才为技术负责人,严翠兰为财务负责人,唐海祥为安全负责人。

  建设处要严格按照市、区相关要求加强对工程质量、进度、资金、安全的控制和管理,并加强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确保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此复。

  常州市金坛区水利局

  2016年1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