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埠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成立“金坛区薛埠镇塘坝达标建设管理处”的申请》(薛政字〔2015〕第81号)已收悉,根据《常州市水利局 财政局关于2015年市级农村水利补助项目立项(第一批)的通知》(常水农〔2015〕61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金坛区薛埠镇塘坝达标建设管理处”(以下简称“建设处”)作为薛埠镇塘坝达标建设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行使项目法人职责。
二、同意由章成荣任建设处主任,法人代表。张文斌、各相关村书记为副主任,薛小荣、刘锁才为技术负责人,严翠兰为财务负责人,唐海祥为安全负责人。
建设处要严格按照市、区相关要求加强对工程质量、进度、资金、安全的控制和管理,并加强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确保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此复。
常州市金坛区水利局
2016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