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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同意成立金坛市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薛埠镇项目部的批复
索引号 014139070/2016-00013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体裁分类 批复 组配分类 其他 水利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水字〔2016〕12号 发布机构 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16-01-19 公开日期 2016-03-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同意成立金坛市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薛埠镇项目部的批复
 
关于同意成立金坛市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薛埠镇项目部的批复
坛水字〔2016〕12号

  薛埠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成立“金坛市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薛埠镇项目部”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切实做好2016年度金坛区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管理工作,同意你镇成立“金坛市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薛埠镇项目部”,作为薛埠镇范围内的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项目法人,行使项目法人职责,负责工程建设管理。

  二、同意由章成荣任项目部主任,许荣俊、张文斌、宋建春任副主任,章成荣为后勤协调组组长,许荣俊为纪检、安全监督组组长,宋建春为财务组组长,薛小荣为技术组组长。

  请你镇认真做好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工作,并按照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坛政办发〔2014〕169号)要求,加强对工程质量、进度、资金、安全的控制和管理,确保工程按质、按量、按期完成。

  常州市金坛区水利局

  201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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