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公司于2016年8月9日报来的《关于启用公交总站综合楼第二层的请示》(坛公交〔2016〕2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启用公交总站综合楼第二层,购置办公家具并对部分办公室进行改造,费用约18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希你公司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程序进行办理,把好资金关和质量关。
此复。
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
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