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公司于2016年7月22日报来的《关于原收费站部分办公用房借用的请示》(坛交产业〔2016〕39号)收悉。经局研究,同意将原金坛收费站办公用房东楼出借给西城街道丹阳门社区居委会办公,借用期限为五年(2016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借用期间不收取租金,西城街道办事处承担日常运转和维护费用。
此复。
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