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公司于2016年7月28日报来的《关于定制员工工作服的请示》(坛公交〔2016〕10号)收悉。
因你公司人员流动大,新增驾驶员多,且自2012年统一员工工作服后一直未新购。为有效提升公交窗口形象,展示良好的公交精神风貌,同意你公司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采购工作服700套,共需资金约182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希你公司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控制采购成本,确保服装质量,并做好工作服的发放和管理。
此复。
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