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6年度交通运输系统基层单位综合考核办法》 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附:《2016年度交通运输系统基层单位综合考核办法》 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 2016年4月5日 2016年度交通运输系统基层单位综合考核办法 为切实做好交通运输系统基层单位绩效考核工作,推动2016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经研究,对2016年度基层单位提出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1、事业单位:公路处、运管处、海事处、航道处、综合所、建管处、金坛收费站、儒林收费站、质监站;乡镇交通运输综合管理所另行制定对各交管所的考核办法并开展年度考核。 2、企业单位主要考核常规工作目标、党建工作目标。交通产业集团综合考核由区政府相关部门考核;公交公司综合考核由运管处考核重点工作、局考核其他工作;金沙检测公司综合考核由质监站考核重点工作、局考核其他工作。 3、局机关科室:按照挂钩单位实绩考核,具体挂钩对象为局办公室与建管处、局财务审计科与综合所、局行业管理科与航道处、局工程科与公路处、局行政服务科与运管处、局监察室(工会)与儒林收费站、局征迁办与海事处、局团委与质监站、局妇委与金坛收费站。 二、考核内容及分值 (一)考核内容 考核分重点工作目标、常规工作目标、党建工作目标和评议评价目标四部分(详见附件1),另设置相关的加减分项目(详见附件2)。 1.重点工作目标 指局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上级交办的临时工作等(详见附件3)。 2.常规工作目标 常规工作目标包括行政执法(行业管理)、安全管理(平安创建)、综合治理、财务管理、信访舆情投诉处理、经常性工作(档案管理)、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等。 3.党建工作目标 指组织工作、纪检监察和作风建设、宣传工作(政务信息)、文明创建、统战工作、工会工作、共青团工作、妇委工作等。 4.评议评价目标 指局领导班子、交通运输系统中层干部、单位职工对单位领导班子决策执行力、服务力及总体工作业绩进行的综合评价。 (二)考评分值 考核实行百分制,指标按权重差异计分,加、减分逐项累计计入综合考评成绩。重点工作目标占40 分,常规工作目标占20分,党建工作目标占20分,评议评价目标占20 分。 三、考核办法 考评按照“目标下达、过程监管、综合考评、汇总审定” 的方法进行。 (一)目标下达 1.重点工作目标。各单位自行组织制定本单位重点工作目标考核指标项目,经局分管领导审核,由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重点工作目标指标项目一年一定,经审定的指标项目原则上不作调整。确因上级工作部署作出重大调整或部门机构、职能发生重大变化,指标项目需要进行个别调整的,由被考核单位报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审定,每年度只调整一次。 2.常规工作目标和党建工作目标。由考核部门根据各自负责的考核项目,细化考核内容,由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下达。 (二)过程监管 由局考核办牵头组织,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听取意见、月度检查等方式对重点工作目标、常规工作目标和党建工作目标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三)综合考评 1.重点工作目标、常规工作目标和党建工作目标,由考核部门以平时考核为基础,采取按项评估、以项计分的考核方法,结果报局考核办。 2.评议评价目标。由局考核办负责组织实施。 3. 加减分。由局考核办负责,在配合部门提供考核依据的基础上进行打分。 (四)汇总审定 局考核办将各项考核结果汇总,最迟于次年1 月中旬前提出各单位综合管理考核结果,经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考核最终结果及时向各单位反馈。 四、组织领导 局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陆礼军,副组长:陈忠平,成员:王小平、吕双贵、徐科峰、陈锁连、孙俊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王小平,成员:张慧玲、王中华、李慧俊、华平、曹国芳、张大勇、董静、许玲娟。 考核由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局考核办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考核部门要明确责任、强化监督,确保考核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参考单位要严明纪律,不弄虚作假,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直至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 五、结果运用 按照“有考、有奖、有罚”的目标要求,充分运用考核结果,切实加大奖惩力度。 (一)奖励 1、事业单位根据最终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优、奖励依据; 2、企业单位的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 3、局机关科室根据挂钩单位考核结果给予奖励; (二)处罚 考核最后一名的,单位(科室)不得评先,主要领导要向局作出书面整改承诺。 本办法由局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2016年度交通运输系统基层单位综合考核表; 2.2016年度交通运输系统基层单位综合考核加(减)分项目; 3、2016年度交通运输系统基层单位重点工作。 附件1 2016年度交通运输系统基层单位综合考核表 工作名称 | 分值 | 权重 | 三级指标 | 考核部门 | 备注 | 重点 工作 目标 | 40 | 90% | 按照局下达的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确定 | 办公室 工程科 监察室 | | 10% | 上级临时交办的工作 | 常规 工作 目标 | 20 | 25% | 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执行、、舆情、投诉处理、档案管理、政务信息等 | 局办公室 | | 25% | 行政执法、安全管理、综合治理等 | 行业管理科 | | 25% | 财务管理 | 财务审计科 | | 25% |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计划及进度等 | 工程科 | | 党建 工作 目标 | 20 | 20% | 组织工作 | 办公室 | | 20% | 信访、纪检监察、作风建设 | 纪检监察室 | | 20% | 宣传工作、文明创建 | 办公室 | | 10% | 统战工作 | 办公室 | | 10% | 工会工作 | 工委 | | 10% | 共青团工作 | 团委 | | 10% | 妇委工作 | 妇委 | | 评议 评价 目标 | 20 | 40% | 局班子成员测评 | 考核办 | | 30% | 全系统领导干部测评 | 考核办 | | 30% | 单位内部自评 | 考核办 | | 附件2 2016年度交通运输系统综合考核加(减)分项目 一、加分项目 1.对部门争取资金的,予以适当加分:在国家、省及常州市主管部门争取到位的项目资金,以实际到账完成上年度基数为准,每超10%加1 分。由局财务科将加分情况报局考核办汇总(该项目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2.对部门招商引资的,予以适当加分:根据局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要求,招商引资加分分为有效项目信息加分和落地项目加分。有效信息加分:部门完成年度招商引资有效项目信息任务的,不予加分,超额完成1条,加2分。 落地项目加分:部门和工作人员引进项目落地的,每个加20 分,上不封顶(以区委、区政府文件为准)。 3.对部门获以下奖励或荣誉称号的,予以适当加分:综合工作(以表彰单位确定)获局、金坛区级、常州市级、省级、国家级以党委、政府名义表彰的各加1分、2分、3分、5分、10分。 4、加分事项由各单位申报,局考核办汇总。(同一内容项目以最高荣誉加分一次,不累计加分。认定以当年度获奖的正式文件、证书或奖杯、奖牌照片为准;当年未能加分的,转入下一年度)。 二、减分项目 1、一年内发生《金坛市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不为”、“不廉”行为问责试行办法》中问责情形一人次,核减该单位(部门)年度考核分5分;发现上述违规情况两人次(含)以上的,单位当年不得评先评优(其中被上级查处的加倍处罚);所在单位未对被问责当事人进行问责的,核减该单位(部门)年度考核分20分; 2、舆情处置不力,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取消单位评先评优资格,核减该单位(部门)年度考核分10-40分,并依据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单位全年发生安全责任或质量事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上级立案处理,领导班子成员严重违纪违规和单位发生犯罪案件,行政执法有“三乱”行为,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撤销被变更、执法案件败诉等情况,皆一票否决,单位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且每发现上述情况一人次,核减该单位(部门)年度考核分40分。 4、凡发生前三条未涉及的、被上级部门(含新闻媒体)通报或曝光的,每人次核减相关单位(部门)年度考核分10分;发生影响局在上级考核中每扣1分,核减涉及单位年度考核分10分。 5、在“讲党性、守底线、强担当”专题教育活动中,未按局纪委要求完成任务的,核减单位年度考核分2分。 6、同一扣分事项按最高分扣减,不重复扣分。 附件3 2016年度交通运输系统基层单位重点工作 一、公路管理处 1、完成局下达的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及大中修里程数(4分); 2、加强公路养护巡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开展背靠背检查考核(2分); 3、做好公路养护内、外业管理工作,确保干线公路MQI值93.5,PCI值91.5 ,RQI值91.5,县道优良路率90%(3分); 4、加快推进干线公路养护现代化,提高养护机械化水平,公路小修作业机械化率达到90%,一级公路机械清扫率达到100%(4分); 5、做好标志标线维护管理,确保干线公路标志标线完备率达95%以上,技术状况指数90以上。完成240省道交通安全生命保障工程示范点建设管理工作(3分); 6、动态称重检测系统检测的货运车辆平均超限率不超过辖区内普通公路政府还贷收费站超限率控制目标1个百分点,利用动态称重检测系统查处案件数平均每月不少于10件(3分); 7、联合运政、高速路政、溧阳与武进路政、交警等单位开展联合治超,每季度不少于一次(2分); 8、与收费站开展联合治超,每周不少于二次(4分); 9、一季度建立和健全年轻干部培养实施计划(3分); 10、完成局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4分); 11、完成数字化城管工作任务(4分)。 二、运输管理处 1、按照《金坛公共客运交通系统规划》,新增新型气电混合动力公交车15辆,新辟城市公交线路1条,优化城市公交线路2条(3分); 2、新辟镇村公交线路2条(薛埠-西阳、直溪-建昌),优化调整2条镇村公交线路(3分); 3、建设城市公交、城乡客运候车站亭19对(3分); 4、同步完成全省公交一卡通工程(含镇村公交)(2分); 5、开展常金公交、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方案研究,上半年完成研究报告(4分); 6、在维修行业开展便民惠民服务,以金城“车大夫”服务品牌为载体,开展“车大夫进社区、进乡镇、进企业,为车主提供车辆诊断和咨询服务活动全年不少于3次(3分); 7、举办金坛区第二届“的士节”,建成金坛区首家出租汽车综合服务中心(3分); 8、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管理制度(2分); 9、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好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分); 10、一季度建立和健全年轻干部培养实施计划(3分); 11、完成局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4分); 12、完成数字化城管工作任务(4分)。 三、航道管理处 1、航政管理:确保干线通航率达99%、等外级可通航河流达80%;确保航标正常率98%(6分); 2、航标维护,遥测检查,确保航标正常率98%(5分); 3、加强航产航权维护管理,航道赔补偿费完成90万元(8分); 4、加强港口码头企业规范化管理,港口经营许可证办证率90%(5分); 5、金坛港年内完成投资1200万元,六月底交工验收(5分); 6、一季度建立和健全年轻干部培养实施计划(3分); 7、完成局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4分)。 四、地方海事处 1、加强巡航,确保航道保畅通,不发生8小时以上责任堵航事故(3分); 2、一般等级以上水上交通事故结案率100%(3分); 3、做好船舶安检、防止船舶污染水域和查处船舶、船员违章等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普通货船安全检查率不低于30%,危险品运输船舶、旅游客船安全检查率100%(3分); 4、加强危险品船舶和码头监管,危险品申报率100%(3分); 5、落实长荡湖水上安全监管工作职责,确保不发生责任事故,不超出市局年初下达的死亡指标(3分); 6、完成通航水域桥梁安全保障工程(3分); 7、组建内河水上搜救中心,水上搜救成功率98%以上(4分); 8、中盐常化码头、诚信化工码头、蓝色星球码头、丹金船闸视频监控接入海事处;在指前集镇段安装视频监控(3分); 9、一季度建立和健全年轻干部培养实施计划(3分); 10、完成局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4分); 11、完成数字化城管工作任务(4分)。 五、综合所 1、做好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农路好路率不低于76%(8分); 2、做好辖区乡镇客运站场、三类机动车维修等管理工作。机动车维修经营户持证率达95%;城乡客运、镇村公交站亭、站牌完好率不低于96%、整洁率不低于96%(6分); 3、完成朱林客运站厕所翻新、社头和建昌客运站候车室维修(6分); 4、完成省道340、241公交亭(14对智能公交亭)升级改造工作(5分); 5、一季度建立和健全年轻干部培养实施计划(3分); 6、完成局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4分); 7、完成数字化城管工作任务(4分)。 六、建管处 1、完成241省道黄庄至溧阳段、233国道先导段、S240开发区段建设工程(6分); 2、开工建设S265、长荡湖大道、G233中段、直荣公路、金茅路东延等项目(10分); 3、加强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开展公路、桥梁质量通病治理工作(7分); 4、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年内不发生因本单位管理不到位引起的安全责任死亡事故(6分); 5、一季度建立和健全年轻干部培养实施计划(3分); 6、完成局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4分)。 七、金坛收费站 1、完成通行费征收600万元(20分); 2、与公路处联合开展收费站治超工作,达到上级规定指标要求(8分); 3、完成局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8分)。 八、儒林收费站 1、完成通行费征收2800万元(20分); 2、与公路处联合开展收费站治超工作,达到上级规定指标要求(8分); 3、完成局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8分)。 九、质监站 1、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督查,针对不同建设阶段实行差别化动态监督,重点做好技术风险高、质量安全隐患大的桥梁工程和路面结构层监督,加强对工程关键部位和环节以及关键指标的质量抽查,确保质量监督程序和标准满足各种要求(4分); 2、坚持依法监督,严格执法,不断加大处罚力度,严肃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政府监督的职能作用和权威性,推动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深入(4分); 3、及时做好新开工项目质量监督手续办理工作,确保辖区内重点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100%(5分); 4、每年组织4次以上重点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检查,组织4次以上现场监理机构工作质量专项检查和考核,组织4次以上农村公路质量安全工作综合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成相关单位进行整改(8分); 5、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管,确保年内不发生因本单位监管不到位引起的安全责任死亡事故(8分); 6、完成局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4分); 7、完成2015年度质量年报(3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