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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进一步开展学校法制教育菜单式培训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844/2016-00013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教育、科技 教育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教监字〔2016〕15号 发布机构 教育局
产生日期 2016-05-04 发布日期 2016-05-13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进一步开展学校法制教育菜单式培训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开展学校法制教育菜单式培训的通知
坛教监字〔2016〕15号

  为全面提升教职工、学生法律素质,切实将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施教工作落到实处,2015年4月,教育局会同区综治办、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单位,遴选出具有丰富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一线法律工作者组成学校法制教育讲师团,一年来,已先后在全区各校开展活动40余场,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和社会反响。为持续推进全员法制教育活动,丰富法制教育课程资源,为金坛教育系统“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打好基础。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开展“学校法制教育菜单式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5月-2017年4月

  二、参培对象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全体教职工、学生

  三、选课方式

  各校可根据需求,自主选择讲课主题和讲课人员(见附件1),提前一周与法监科联系,法监科负责协调安排。

  四、相关要求

  1.各校应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开展中小学教师法制教育活动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系统安排本校的法制教育工作,切不可以此项活动替代原有法制教育计划,更不可替代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在学校法制教育中应有的职能。

  2.各校应在活动期间根据学校实际至少开展一次上述活动(上一轮未组织此类培训的学校至少开展两次)。所有活动学校自行留取相关资料,并及时报送法监科,完成情况将列入办学水平年度考核相关指标体系中考核。

  3.各校应认真做好组织安排工作,对培训情况进行公正、客观评价,并及时将培训情况反馈表(见附件2)上报法监科,以便组织者及时了解实情,不断改进完善此项工作。同时欢迎各校在金坛教育纪检信访员群(群号:256614923)上开展研讨,提出建议和意见。

  联系人:朱小辉,联系电话:82825373,电子邮箱:jtsjyjfjk@126.com

  附件:1.金坛区学校法制教育讲师团菜单式培训第二期课程目录

  2.学校法制教育菜单式培训情况反馈表

  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

  2016年5月4日 

(上述个人信息由于工作需要经本人同意对外公布。)

附件: (015文附件一)学校法制教育讲师团成员基本情况汇总表.doc

附件: (015文附件2)学校法制教育菜单式培训反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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