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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优秀党员教师“志愿义工进社区”(儒林站)免费导学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844/2016-00012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教育、科技 教育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教字〔2016〕25号 发布机构 教育局
产生日期 2016-04-26 发布日期 2016-05-13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于开展优秀党员教师“志愿义工进社区”(儒林站)免费导学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优秀党员教师“志愿义工进社区”(儒林站)免费导学活动的通知
坛教字〔2016〕25号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教师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指导意见》(教师【2014】9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社区教育机构建设的意见》(苏教社教【2014】6号)以及《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优秀教师免费导学公益活动的通知》(常教人【2012】11号)等文件要求,区教育局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优秀党员教师“志愿义工进社区”(儒林站)免费导学公益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大力倡导优秀党员教师走进社区,服务家长,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推进实施“乐学金沙——志愿义工进社区”品牌项目,积极探索“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终身教育模式,努力寻找实施素质教育的最佳途径,不断促进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成员的综合素养提升,实现社区与学校和家庭之间的良性互动,以及城乡学校共同体的建设,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和氛围,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教育的满意程度。

  二、活动意义

  优秀党员教师“志愿义工进社区”免费导学公益活动,是在《金坛区教育局关于深化走进学生家庭活动的通知》(坛教字【2014】6号)的基础上,拓展教育公益服务职能和领域而推出的又一项惠民举措。旨在结合党员教师职业特点和优势,发挥党员教师志愿义工服务的示范效应和育人功能,尤其是金沙名师的传、帮、带作用,着眼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将志愿服务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相结合,与提升教师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相结合,强化志愿服务,共享精神成长,不断提高党员教师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水平,以维护广大党员教师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社会形象。

  三、实施原则

  1.公益免费原则。组织优秀党员教师做义工,满足家长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免费提供个性化的优质教育服务。

  2.咨询导学原则。为家长提供教育方面的咨询服务,为学生诊断和指导学习问题,帮助解决学习困难,提升自主学习的能力。

  3.择优选配原则。试点期间组织推荐导师,重点选派金沙名教师、区市级学科带头人及省市级赛课获奖者等优秀党员和教师以及区教师发展中心学科研训员作为导学师资。

  4.自愿推荐原则。采取城乡对接方式,以农村薄弱学校学生和教师作为服务对象,党员教师、家长、学生自愿参加,学校自愿推荐。

  5.政事分开原则。优秀教师免费导学公益活动由区教育局组织,儒林镇社区教育中心和儒林中学具体实施。派出导学单位要组织师资教育培训,被服务单位要负责学生及其家长的教育管理。

  四、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孙 坚(金坛区教育局副书记、金坛区社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

  凌 东(金坛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科长)

  吉文斌(局人事科副科长、局机关党支部书记)

  李长志(区教育局职业与社会教育科科长、区教育局社区教育办公室主任)

  组 员:

  曹少华(金坛区教师发展中心主任)

  吕水庚(金坛区华罗庚实验学校校长)

  张五芳(金坛区华罗庚实验学校党总支书记

  卞铁军(金坛区儒林中学校长)

  华迎春(金坛区儒林中学副校长)

  蒋洪伟(金坛区儒林镇社区教育中心校长)

  (二)导学团队

  1.导学名师:

  郑玉贵(华罗庚实验学校英语教师、金坛学科带头人)

  荆春芳(华罗庚实验学校数学教师、全国金牌教练)

  谭亚萍(华罗庚实验学校英语教师、常州市骨干教师)

  尉 琳(华罗庚实验学校数学教师、常州市教坛新秀)

  谢 丽(华罗庚实验学校数学教师、金沙名师)

  孙静芳(华罗庚实验学校英语教师、最美教师)

  吴粉连(华罗庚实验学校数学教师、金沙名师)

  卞素琴(华罗庚实验学校物理教师、金坛学科带头人)

  贺红霞(华罗庚实验学校英语教师、金沙名师)

  顾雪松(华罗庚实验学校物理教师、常州市骨干教师)

  史道群(区教师发展中心英语研训员)

  陈锁华(区教师发展中心数学研训员)

  杨国庆(区教师发展中心物理研训员)

  2.志愿服务:青年教师志愿者、家长义工志愿者和医疗服务志愿者以及“家长课堂”教育培训志愿者(主要有儒林中学负责选派与培训并组织管理)。

  五、工作安排

  (一)导学教师:优秀教师免费导学公益活动由区教育局根据相同学科、相近学段、便于管理的原则组建导学团队进行实施,每个导学团队由1名导师和1-2名青年教师组成。导师负责诊断学生学习问题,指导学习方法;青年教师负责指导学生解决学习问题,形成学习方法。导师由金沙名师、学科带头人等优秀党员教师和研训员担任;青年教师由导学区域所在学校推荐优秀教师担任。

  导学团队教师需填写《党员教师“志愿义工进社区”免费导学活动志愿申请表》,电子稿发至区教育局职社科邮箱:jtjyzsk@126.com。纸质稿一式二份交至儒林镇社区教育中心。

  (二)导学时间:第一季为5-6月份,具体时间见《党员教师“志愿义工进社区”免费导学活动安排表》。

  (三)导学地点:儒林镇社区教育中心。

  (四)学科学段:七年级(数学、英语);八年级(数学、英语、物理)。体育、艺术等校外拓展课程根据学生需要安排。

  (五)导学对象:儒林镇所管辖区域内七、八年级学生和青年教师。

  (六)导学方式:主题式指导(1名优秀教师同时指导相似学情的学生7人左右和1-2名青年教师)为主,每门课程原则上不得超过10人。

  (七)参加办法

  1.凡有需求的学生,由家长填写《党员教师“志愿义工进社区”免费导学活动申请表》,交至所在学校。

  2.根据导学时间家长提前十分钟带孩子到相应地点参加导学活动,保障学生路途安全。

  3.根据要求签订相关承诺协议。

  六、条件保障

  (一)制度保障

  1.导学教师所在学校要充分认识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合理安排导学团队教师的工作,适当减轻教师负担,为义务导学活动创造良好条件。

  2.导学点要积极主动做好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制度,确保安全有序。

  3.导学教师要高度重视导学活动,妥善安排好本职工作,认真准备,精心辅导,严格管理,确保实效。

  (二)后勤保障

  1.导学点所在单位派专人负责此项活动,协助进行导学教师的出勤管理,协调好导学场所、设施设备,做好安全保卫、保洁等工作。

  2.参加导学的学生家长要积极配合,负责按约定时间督促孩子准时参加,并签订“承诺书”,及时反馈信息,保障参与导学学生的往返安全。

  3.导学活动所需费用由儒林镇社区教育中心(区教育局下拨专项经费)承担。经费主要用于交通补贴、保险、资料、设备等。

  4.导学教师完成义工任务的,可计区级继续教育学时,给予适当的表彰奖励等。 

  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

  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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