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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同意金坛市浦江加油站改造的批复
索引号 014138828/2016-00028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体裁分类 批复 组配分类 其他 发改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16-10-28 公开日期 2016-10-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同意金坛市浦江加油站改造的批复
 
关于同意金坛市浦江加油站改造的批复

 

关于同意金坛市浦江加油站改造的批复
 
 
金坛市浦江加油站:
    按照常州市商务局文件精神,同意你站进行改造。项目建设要求如下:
一、同意金坛市浦江加油站原址改造,地址为金坛市洮西镇湖溪村。
二、加油站原规模:占地面积628.5平方米、罩棚面积400平方米,汽油罐2只共35立方米,柴油罐2只共40立方米,加油机44枪。改造后,汽油罐2只共40立方米,加油机46枪,其他规模不变。
接本批复后,请按规定办理规划、建设、消防、安监等有关手续,并按相关规范进行建设。项目建设周期至2017211日止,工程完工后须通过相关验收方可投入使用。
 
附件:关于同意金坛市浦江加油站改造的批复(油建字〔201626
     
 
常州市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815

附件: 坛发改字〔2016〕57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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