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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调整春风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的批复
索引号 014138828/2016-00018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体裁分类 批复 组配分类 其他 发改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发改价〔2016〕11号 发布机构 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16-08-29 公开日期 2016-10-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调整春风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的批复
 
关于调整春风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的批复
坛发改价〔2016〕11号

 

关于调整春风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
的批复
 
常州市金坛区春风幼儿园:
你园《关于创建常州市特色幼儿园提高收费标准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悉。根据《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规〔20122号)和《常州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常价规〔20122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和幼儿园成本测算结果,经审核,同意你园自2016年秋学期起保育教育费调整为520/生。希严格执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政策,规范收费行为,并做好宣传解释和收费公示工作。
此复
 
常州市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
2016829

附件: 坛发改价〔2016〕11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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