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金坛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禁毒大队并调整刑警大队部分内设机构的批复》(坛编字〔2016〕31号)、《关于调整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部分内设机构的批复》(坛编字〔2016〕32号),同意我局设立、调整部分内设机构。
一、设立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禁毒大队(挂“常州市金坛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副科级建制。
1、主要职责:负责全区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吸毒人员管理和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落实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加强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
2、机构设置:禁毒大队下设3个中队:一中队(信息综合)、二中队(缉毒)、三中队(禁毒)。
3、领导职数:核定大队长、教导员各1名(副科级),副大队长(副教导员)3名,各中队中队长、指导员各1名、副中队长(副指导员)3名。
二、机构调整:
1、撤销原挂在刑警大队的“常州市金坛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2、刑警大队六中队(禁毒)调整为六中队(图侦),工作职责:对全区案件开展视频侦查、串并案工作,加强视频数据存储系统建设,参与各类视频侦查相关系统建设和公安视频探头分布选点布建工作。
3、撤销交通警察大队六中队(事故逃逸侦查),设立交警警察大队金城中队,机构规格为正股级,管辖区域为金城镇行政辖区。
4、交通警察大队赵庄中队更名为东城中队,管辖区域、工作职能不变。
上述调整、撤销的机构,相关干部调整为新机构职务,原职务自行免除,不再重新任命。
特此通知。
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
2016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