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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金坛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聘用人员录用办法
索引号 014139556/2016-00017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数据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行政服务中心
生成日期 2016-11-23 公开日期 2016-11-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常州市金坛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聘用人员录用办法
 
常州市金坛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聘用人员录用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聘用人员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效能,区政管办将按照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对聘用人员实行公开招考。
一、岗位介绍
1.工作内容:因工作岗位不同,工作内容有所区别,具体要求详见政管办招聘简章。
2.工作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号楼
二、录用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强烈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有上进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2.因招聘对象不同,录用及考试内容有所侧重。
1)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
2)应聘岗位所需具体业务能力;
3)职业素质和职业意识。
3.性别不限,能听懂金坛方言。
4.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特殊岗位根据岗位在招聘简章中列明。
5.30周岁以下(以应聘时年龄为准),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录用方式
 1.区政管办将根据岗位需要在网络公布招聘信息
  2.报名人员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如实填写《常州市金坛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聘用人员报名表》(常州市金坛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网站下载),并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办理报名手续。
  3.录用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办法进行,分别实行百分制,开考按照1:3比例开考,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该岗位招考,特殊岗位还将进行笔试的专业测试。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确定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高分者。
4.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出现缺额依次递补。
四、待遇及管理
1.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接受上岗培训,试用期满且合格,受聘人员与人事代理中心签订劳动关系,聘用人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运作。
2.薪酬待遇根据不同职级以及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基础工资确保不低于金坛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3.被录用人员实行聘任制,聘期为两年,由区政管办进行聘任并负责考核。
4.政管办对招录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5.录用人员工作的相关情况,解释权归区政管办所有。
 
 
 
2016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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