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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部门:
2016年区政府工作报告中,把政务服务优质工程列为今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要求各部门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优化流程,承诺件平均承诺时限压缩到3.3个工作日内。为贯彻落实区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切实提高政务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现就做好审批服务事项流程优化,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区第五轮审改确定的行政许可及管理服务事项实施主体(名单附后)。
二、重点任务
(一)项目动态调整。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常州市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要求,对区政府公布保留的区级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实施动态管理。凡是国务院和省、市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必须对应取消,不得通过项目拆分、合并、转为备案等形式变相保留。对下放到区级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及时列入审批目录,并按要求向社会公开。
(二)加强中介服务事项管理。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常州市清理规范中介机构的要求,对行政审批受理条件中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明确项目名称、设置依据、服务时限。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部门规章规定的中介服务事项外,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也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
(三)简化审批手续。对现行审批服务事项前置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分类清理。精简、削减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的其他材料,自行设置和以规范性文件要求设置的,予以取消或转为后置监管。
(四)压缩审批时限。各部门要按照“能压必压、能快则快”要求,以压减审批环节、申报材料、承诺时限“三压减”为核心、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凡是不需现场勘察、公示的事项,尽量提速为即办件;确因审批前要勘察、公示等的事项,要合理分工,最大限度缩短审批承诺时限,确保完成区政府要求将平均承诺时限压缩到3.3个工作日内的目标。
三、实施步骤
自2016年6月上旬开始至2016年7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梳理阶段(6月1日-6月30日)
各部门对照第五轮审改确定的许可及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对现行实施事项进行进一步清理。对确定事项的前置条件、申报材料及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审批环节和承诺时限重新进行梳理,按照工作要求,再造审批流程、精简申报材料和压缩承诺时限。
(二)审核报送阶段(7月上旬完成)
各部门要认真填写审批服务事项汇总表、审批服务事项精简压缩情况汇总表和与建设项目有关中介机构事项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请登录“中心”网站下载),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于7月10日前提交区政管办政务服务科(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联系电话82880071,邮箱:869635724@qq.com。
(三)审核实施阶段(7月底完成)
区政管办成立审查小组,对各部门上报情况进行审核和汇总,将审核后的审批服务事项流程、申报材料和承诺时限及与审批项目有关中介机构服务事项固化下来,通过中心网站、大屏幕、宣传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并更新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实施新的审批要求与承诺时限。
四、工作要求
简政放权、优化流程、规范中介机构管理是深化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全面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有效途径。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克服困难,抓好落实,全面完成这次改革任务。区政管办将加强对该项工作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考核。
附件:1.实施主体名单
2.审批服务事项汇总表
3.审批服务事项精简压缩情况汇总表
4.与审批项目有关中介服务事项汇总表
201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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