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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常州市金坛区安监局局党组会、局务会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的通知
索引号 753901495/2016-00046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安全生产 应急管理局 规划计划
文件编号 坛安监党组〔2016〕10号 发布机构 安监局
生成日期 2016-12-01 公开日期 2016-12-0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常州市金坛区安监局局党组会、局务会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常州市金坛区安监局局党组会、局务会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的通知
坛安监党组〔2016〕10号

  现将《常州市金坛区安监局局党组会、局务会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州市金坛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五日

                               常州市金坛区安监局局党组会、局务会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一、总则

  (一)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局党组会、局务会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二)本规则主要规范会议议事程序、内容、方法和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三)凡政策性较强的大事、本局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干部的任免调配和奖惩以及群众利益方面的重大问题等,必须按会议的议事内容分别提交党组会、局务会和局长办公会,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二、议事准备

  (四)凡提交党组会、局务会和局长办公会研究的有关议题,由办公室汇总,经局主要领导审定后,提交会议讨论;凡准备提交研究的议题涉及几个科室或与其他科室职权范围和业务分工有交叉的,主办科室要做好沟通协调,形成一致意见后,经局分管领导同意,提交办公室。凡应协调而未按程序协调的议题,一律不上会研究。

  各科室提交会议研究的议题,会前必须提前做好充分准备,一般应提供书面材料,材料必须简明扼要,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观点、有建议。

  三、议事内容

  (五)局党组会由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各党组成员参加,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时间、议题和列席人员,由党组书记决定。

  局党组会研究决定的内容有:

  1、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安监部门的决定、指示;

  2、局重要工作规划、重大工作部署以及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

  3、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4、按照权限,研究决定干部的调配、任免、管理和奖惩;

  5、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提请研究的议题及其他需要经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六)局务会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一般每月召开1次或根据需要召开,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参加,根据需要可安排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局务会研究决定的内容主要有:

  1、传达学习上级重要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2、局年度工作思路、阶段工作重点,听取主要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研究进一步落实的措施;

  3、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案审讨论

  4、审议以局(办)名义拟制发的重要文件;

  5、机关行政管理及干部职工生活福利等事项;

  6、局相关重大活动组织安排;

  7、局领导认为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七)局长办公会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局领导班子成员、办公室主任参加,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时间、议题和列席人员由局长决定。

  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主要内容有:

  1、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方针、政策及对安全生产工作等具体实施意见;

  2、审议以区委、区政府、区安委会名义拟制发的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性文件;

  3、向区委、区政府的请示或报告的重要工作事项;

  4、评优评先的有关事项;

  5、需要集体研究涉及审核、审批、行政处罚的有关事项;

  6、各科室、单位提请研究的业务工作事项;

  7、局重要经费预算和支出;

  8、局领导认为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八)局党组会、局务会和局长办公会由办公室负责组织、记录,重要问题要整理形成会议纪要。

  四、议事要求

  (九)局党组会、局务会和局长办公会都要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做到实事求是,集思广益,议而有决,提高效率,会议议定事项,必须坚决执行。

  (十)凡有文字材料的议题,一般不再念议题的文字材料,只由有关人员作简要的说明,而后由与会人员发表个人具体意见,没有补充修改意见的只表示同意或不同意,不必重复相同意见。

  五、会议纪律

  (十一)与会人员必须按通知时间准时到会,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局领导班子成员有要事不能出席会议的,须本人向局长请假。列席会议的人员,除参加其他重要会议或出差外地外,不得请假。因上述原因不能列席,需提前向分管领导请假并报办公室,准假后可安排科室熟悉情况的人员到会。

  (十二)党组会议必须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出席才能召开。研究干部的任免、奖惩,必须有三分之二的党组成员到会。

  (十三)要严格保密纪律,凡会议研究、议定的事项,没有向下传达任务的要严格保密,不允许私下传播,需要传达的要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传达,任何人不能透露会议讨论意见。

  六、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十四)局党组会、局务会和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事项,会后要及时通知有关科室、单位。需要贯彻落实的事项,由办公室负责督办。局领导要带头贯彻执行各项决议,承办科室、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搪塞应付,久拖不办。

  (十五)各科室对会议议定事项的办理情况和结果,要及时报办公室。重要事项要直接向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报告,并报办公室。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由办公室负责综合整理,并做好督办和情况反馈工作,确定专人负责,建立健全督办记录。

  (十六)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和局务会形成的记录、材料由记录人员及时整理并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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