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曹志兴同志任规划监察科科长,免去行政服务科科长职务;
曹 波同志任规划监察科副科长(任副股职时间从2014年12月算起),免去综合科副科长、监察室副主任职务;
陈丽娟同志任综合科副科长,免去总师办副主任职务;
陆汶娟同志任规划技术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范洪如同志不再兼任市政科科长;
免去陈迅同志规划监督科副科长;
免去黄娟同志行政服务科副科长;
免去卓家林同志市政科副科长;
免去徐鹏同志规划监督科副科长;
免去谭雪梅同志规划监督科科长职务,保留正股职;
免去周罗明同志综合科副科长职务,明确享受正股级待遇。
中共常州市金坛区规划局党组 常州市金坛区规划局
201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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