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政府部门 > 商务局 > 业务工作 > 内容
 
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汛期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879/2016-00010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商务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商字〔2016〕20 号 发布机构 商务局
生成日期 2016-05-17 公开日期 2016-05-1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汛期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汛期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
坛商字〔2016〕20 号

  目前,我区即将全面进入汛期,为做好我区汛期生活必需品保供稳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确保保供稳价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汛期保供稳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扎实做好粮、油、肉、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汛期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稳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街道办要高度重视对本辖区内的商贸企业和大型超市进行密切关注,确保汛期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稳定,价格稳定。各相关企业要按照有关单位和部门的要求,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和特点,做好保供稳价的配合工作,确保我区生活必需品市场的安全稳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街道办要成立相应的保供稳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制度,明确责任,建立值班值守制度,对辖区内的企业落实稳价保供情况进行全面跟踪了解,做到及时掌握并了解市场动态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上下联动,确保生活必需品市场稳价保供措施落实到位。各相关商贸企业要成立相应的应急保供领导小组,确保市场供应渠道畅通,确保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各职能部门要针对汛期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职责要求,制定好本单位的汛期工作制度,做好汛期生活必需品市场的保供稳价工作。

  二、积极组织货源,做好重要商品应急供应准备

  商务粮食主管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应急商品的货源组织和储备管理工作,会同管委会及各镇街道办指导企业有序增加粮、油、肉、菜、蛋、禽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和商业储备,及时掌握企业库存和销售情况,重点保障低收入群众的消费需求。如有灾情发生,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加强部门配合,做好重要农副产品的紧急调运和区域调剂工作。同时,采取有力措施做好灾后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保障灾后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储备企业,要加强代储物资储备工作,确保代储物资品种数量和通讯畅通,并适当扩大正常生产经营物资的库存量。各菜市场和相关商场、超市及商贸流通企业,要根据区政府及所在地政府的要求,积极做好汛期或灾情下的农副产品的组织保障工作,及时组织货源,调度商品,加大储备基数,积极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生活必需品的筹备、运输、调度、储备、投放、稳价等工作,同时做好稳价工作,确保生活必需品市场秩序的稳定,确保老百姓的菜篮子和日常生活供给得到基本保障。

  三、加强市场监测,切实做好市场分析和预测预警

  各地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监测,做好市场跟踪分析。主动深入商场、超市、市场等重要商品流通、承储企业,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商品供求和储备情况。一旦出现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大幅波动或脱销断档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区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密切跟踪、及时了解天气变化和灾情发展情况,加强市场运行分析,为应急商品调度和防灾抗灾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四、加强市场监管,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秩序正常稳定

  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发挥好“12312”投诉平台作用,重点加强对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粮油批发市场、市场(超市)、应急储备库(点)、应急供应网点、平价店等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配合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和安全检测制度,加大对假冒伪劣、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消费安全。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领导24小时带班的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值守,保证通讯畅通,随时通报生活必需品保供稳价工作情况。价格及相关部门,要对经营的蔬菜、猪肉、粮食、食用油四大类生活必需品的各类超市、便利店及相关门店严格实行价格约束,严格落实价格制度,蔬菜和猪肉价格不得高于日常市场价格同品种平均价格的10%,粮、油类零售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同品种平均价格5%。

  五、增强安全防范,强化隐患排查

  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加大排查力度,不留死角。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强力整改,全面落实防雷击、防汛、防垮塌、防火灾工作措施,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常州市金坛区商务局

  2016年5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