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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常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16年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资格年审工作的通知》常商经〔2016〕31号文的精神和部署,定于2015年3月31日前对我市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资格进行年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范围
2015年12月31日前,经商务部门核准申领《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的企业。
二、年审内容
1.是否达到《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规定的各项资格条件。
2.是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对外劳务合作政策。包括是否认真执行对外劳务合作项目确认、项目审查与人员招收备案、培训、收费、合同订立、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统计、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处置、境外管理等制度。
三、年审材料
1、《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年审申请表》(网上下载,单位盖章、法人代表签字)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企业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复印件
3、2015年开展对外劳务合作业务情况报告
4、2016年对外劳务合作业务开展工作计划
5、 2015年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海外项目明细表(附件1)
6、2015年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外派劳务人员名单(附件2)
7、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海外项目应急处理机制及相关负责人员分工一览表(附件3)
8、对外劳务合作备用金缴存凭证或保函复印件
9、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原件
上述第1-8项资料装订成册,提供一式三份。
四、有关事项
1、请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尽快登录商务部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经营资格网填报年审申请信息,认真准备材料参加年审,于3月18日前将年审材料一式三份报区商务局预审,逾期自行解决。
2、区商务局负责本区域内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年审材料的汇总和初审、并于3月20日前将企业年审材料及初审情况行文上报至市商务局外经处。
3、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负责人和专办人员参加市局举办的对外劳务合作法律法规考试并通过后,方可进行年审,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对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年审和年审中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有关规定注销其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并将情况通报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
联系电话:常州市金坛区商务局 82888535 。
附件:1、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海外项目明细表;
2、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外派劳务人员名单;
3、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海外项目应急处理机制及相关负责人员分工一览表。
常州市金坛区商务局
2016年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