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5号
(总第28号)
常州市金坛区新建综合公交场站工程
决算审计结果
(2016年12月30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常州市金坛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审计机关”)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8月18日至2016年11月20日,对常州市金坛区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建公司”)实施的区新建综合公交场站工程决算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金坛区新建综合公交场站工程(以下简称“公交场站”),位于金坛大道北、纵十二路西侧地块(南洲花园西侧),项目于2012年6月7日经原金坛市发展和改革局(坛发改投字〔2012〕第56号)及2013年5月10日(坛发改投字〔2013〕第22号)批准建设(以下简称“批复”),项目批复的内容主要有新建城市及村镇公交、校车停车位、公交首末站、应急中心、维修车间、库房、候车室等,总面积9993平方米,及相关建设配套设施,总投资估算7500万元,拟用地48719平方米,项目建设期限为2012年5月—2014年5月,资金来源为政府拨款及自筹解决。该项目于2013年9月正式开工建设,于2014年12月交付使用。
二、审计情况
(一)项目建设完成情况
截止2016年11月20日,除绿化工程未进行结算审计外(养护期的原因),已按批复内容共建成房屋总建筑面积9850.40m2。其中:综合服务楼建筑面积4619.42m2,维修车间4132.56m2,附房912.78m2,配电房185.64 m2。完成沥青砼场地25000m2,完成水泥砼场地6000m2。
(二)工程结算审计情况
截止2016年11月20日,经审计机关审定的分项工程结算共17项,涉及结算书28份。工程送审金额65,848,343.86元,经审计,审定工程造价54,567,208.01元,核减工程款11,281,135.85元,核减率为17.13%。
(三)基建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1.总投资(即基本建设成本组成)情况
截止2016年8月31日,实际总投资73,708,912.48元(未考虑融资成本)。其组成如下:
(1)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未审计的项目暂按合同)55,065,347.39元;
(2)设备投资688,000.00元(电梯、洗车机等);
(3)待摊投资17,955,565.09元(其中土地费15,793,410.00元、勘察设计费及工程监理费等1,626,312.40元)。
2.付款情况
截止2016年8月底,交建公司主要单项工程付款进度除个别项目外,均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截止2016年8月31日,公交场站应付账款累计为4,869,944.73元。
三、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公交场站建设能够执行基建程序,主要工程实施了招标发包,主要设备进行了政府采购,并按规定进行了监理制,且按项目立项要求完成了建设任务。建设过程中交建公司基本能注重对工程进度、质量和造价的控制,基本能够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同时能按照相关规定建账核算,财务支出相关手续齐全,基本符合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但还存在管理不完善,项目可研及规划设计不到位,造成一些项目的变更和投资的增加等问题。
对此审计提出了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制定相关规章制度,严格合同和档案管理;加大对设计、代理单位的设计、标底编制质量的检查考核,保证设计成果的深度和广度;加强工程款支付审核程序;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制度等建议。 |